村民們很快沿著血跡追上了驢——一頭倒地,因失血過多而奄奄一息的驢。
可戴氏不見了人影……
原來,在戴氏意識到因為自己流血而導致被跟蹤后,立馬采取了行動。
她用外裳在腳傷上層層卷裹,防止鮮血流到地面。
她將鐮刀狠狠一下,砍在了驢后腿上。
頓時,皮開肉綻,鮮血下流。
一大片驢肉都被削落在地。
那驢吃痛,本能性帶傷逃跑,一口氣沖出去了老遠。
戴氏則順著反方向一步步邊逃邊找地方躲。
她找到了一個山洞,用樹枝略微掩飾洞口后,暫且躲了進去……
果然村民們都被驢給引走了。
夜色下視野不好,群山環繞的這地兒,村民們尋了兩個時辰也沒找到人。
然而村上已經炸鍋了。
張大龍家雖火勢不小,但因為是單門獨戶,所以滅火難度不大。
大伙兒本以為那女人只是個賊。是張大龍并不在家,那女人才偷上門來。
可誰知木門傾倒之后,眾人入目就是地上那具直挺挺的尸體。
尸體只是燒掉了點皮肉,張大龍的臉都依稀能認出。
尸身上多處傷痕明顯可見。
一眾村民尖叫連連。
膽大的村民上前數數,張大龍從頭到腳,至少被砍了三十幾刀。
其中有數十刀都深可見骨。
何其恐怖的女人!
簡直殺人不眨眼!
天亮之時,官兵趕到。
殺人放火,此為大罪,不可敷衍了事。加上偷盜,傷人和殺驢殺狗,樁樁件件都是罪行。
那個叫大虎的,作為受害者和唯一看見兇犯面貌的目擊者,被帶入衙門接受問審。
三十多的少婦;京城口音;跛腳;膚白;瘦小;薄唇……這些特征,加上按著大虎描述后畫下的畫像,怎么看都與正被通緝的某位京城少婦相似。
隨后,官府就收到消息,說鄰縣前日集市,通緝犯戴氏出沒后逃脫……
掐時間和腳程,那昨晚的殺人犯,難不成就是戴氏?
官兵拿著戴氏的畫像去給大虎看了,結果大虎一看眼睛就放光,“是!就是她!化作灰我都認識!”
知道戴氏腿還被狗咬了,根本走不快,當地衙門連忙上報和通報,加派人手通緝戴氏……
戴氏接下來的兩天一夜都沒出山洞。
渴了,喝的是巖石上滴下來的水。
餓了,她還有那片割下來的驢腿肉。
到后半夜的時候,她才敢把身上放火用的火折子拿出來生火烤肉。
可她又怕煙味會引來人,只能簡單烤了兩口半生不熟的肉吃了。
她嗚嗚哭了幾場,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活得似個野人一般,連個乞丐都不如?但每每很快,她看著自己用命保下來的銀票,她又再次振作。她堅信,只要挺過去,就一定還有大把的好日子在等著她。
第二晚半夜,戴氏偷偷下山。通過白日的太陽位置,她已經辨好方向,她用那把鐮刀做支撐,一路南行。
第三天中午的時候,她找到了一條小溪,有個村姑正在洗衣裳。
有人,說明附近有村莊。
戴氏上前問了路。
村姑很好心指了她當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