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以前荒廢了挺久的,最近好像又有人開始打理了!”
賴中義既然知道莊園,周凌云就省了許多口水,直接說出自己的目的。
“你今晚去那個莊園,從魚池里給我裝一點水回來,你偷金槍魚的事情,我就不再追究了!”
賴中義聽得一臉懵逼,“裝一點魚池里的水?為什么啊?”
“我有用,你別問那么多,只要照我說的去做就行了,而且絕不能被別人發現。”
賴中義遲疑的問,“老板,我,我這也屬于去偷東西是嗎?”
周凌云不以為然的聳了聳肩,“偷什么偷,一點養魚的海水而已,能值幾個錢?”
賴中義苦笑,心說那金槍魚的邊角料同樣也不值多少錢啊,你不也死揪著我不放?
周凌云見他有些猶豫不決,這就加碼,“賴中義,這件事你要是給我辦好了,我不止既往不咎,而且讓你繼續在我的廠里干活,還給你兩千塊錢辛苦費!”
賴中義驚訝得不行,幫她去辦這件事,不止能保住飯碗,甚至還有錢拿?
“老板,真的只是去那個莊園裝一點魚池里的水就可以嗎?”
周凌云咬著牙強忍身上的疼痛掙扎著站起來,走到窗邊指著下面一輪帶水箱的三輪車,“看到那輛車沒有?”
賴中義湊上前看了眼,點了點頭,“看到了!”
“你把那車后面的水箱給我裝滿就可以了。”
賴中義不算是個大奸大惡的人,僅僅只是生活所迫,有點貪小便宜,甚至是小偷小摸的習性罷了。
如果周凌云叫他去偷什么特別昂貴值錢的東西,他也沒有膽子。
然而只是偷一點不值錢的魚池水,那就問題不大。
況且這一趟下來,差不多就是大半個月的工資了,自己再問別人借一點,那就能湊到兒子將要上幼兒園的學費。
因此賴中義猶豫一陣后,終于一咬牙說,“老板,我干!”
誰知周凌云卻擺手,“你先別急著答應,有些丑話我得先說在前頭!”
“老板,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