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你找的借口是:怕劉存壯的事情會牽連到我,故而趕走了他。
可你知道嗎?
去年我去海市辦事,我又見到了劉存壯,他現在已經被平反,還在海市擔任公安廳廳長。
從他的嘴里我才知道,你都干了什么,而我,又錯過了什么。
王艷,你怎么敢的啊!
劉團長當年與我一起出生入死,情同手足。
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你卻打著我的名義,硬生生斬斷了我們多年的情義。
即便他現在還活著,可我們,已經回不到從前了。”
就是這個女人,親手斷了他妻兒和劉存壯的希望,讓他們經歷了好多年的非人折磨。
尤其是宋懷玉,她在那危險的地方冒險等了他整整兩個多月,實在躲無可躲才遠走他鄉,經歷九死一生,保下了他沐家的一根獨苗。
想起當年往事,即便現在身居高位,沐海江心頭依舊悔恨難當。
要是自己早點回去,說不定
“你明知道懷玉在等著我救命,可你拿到信后一句話都沒給我說過。
因為那時我身負重傷,不管是家信還是什么的都是你這個護士暫時保管著。”
王艷掩面而泣。
“我也不知道劉存壯送來的信那么重要啊。
當時那個年代能保住命都已經很不錯了,我哪里還有精力再去管一封信啊?
你也不想想,那時我們剛剛經歷了一場殘酷的戰爭,雙方死傷無數。
我們都忙得暈頭轉向的,根本就忘記了當時手里收到過什么。
還有我娘家那邊吃了上頓沒下頓,我拿點糧食錢財救濟一下他們,你就翻臉不認人,將你所有的東西都收了起來。
那可是我的娘家人。
你借用你的東西救濟一下他們不行嗎?”
“別顧左右而他。
那時候我和你沒有任何關系,憑什么要讓你拿著我的東西去幫助你的家里人?
我傷好后,那件事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
要不是我碰見劉存壯,那件事,你還想瞞著我多久?
我發了瘋地去找人,你卻把懷玉給我的第二封信也給焚毀了。”
宋懷玉當然記得自己的第二封信寫了什么。
那是她逃到王家村后,剛好遇見了一支北上的部隊。
她不知道沐海江在哪里,遇見當兵的就寫信找人。
信里,她明確告訴他自己帶著孩子落腳在了某省某縣某村。
并在信里告訴他,小兒子失蹤了,女兒,餓死了。
為了保住沐家的最后一根獨苗,她住進了一戶王姓人家暫時落腳。
要是他能找回來,她也就不用再過這種擔驚受怕的日子了。
可惜,幾十年過去了。
她的一頭烏發添了白發,也沒能等到他的到來。
“王艷,你燒了信,還說聽別人說宋懷玉母子已經死在外邊了。
你明知道我有妻兒,他們還活著,且感情極好,我很看重他們,為了他們寧愿放棄提干的機會也要承認他們的存在。
可你卻毀掉了關于他們的一切,讓我與宋懷玉他們分離長達幾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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