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的聲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讓整個小隊的人都聽見。
幾個年輕的新兵立刻噤聲,偷偷觀察著帖木兒的反應。
帖木兒的身體僵了一下,他當然聽出了布拉話里的刺。
“周悍大人說,軍人的天性是服從。”
“狗的天性才是服從!”
布拉猛地站起來,他比帖木兒高了半個頭,肌肉虬結,像一頭暴躁的公牛。
“我們是草原的狼!不是中原人圈養的狗!”
“帖木兒,別以為當了個隊長就真把自己當盤菜了,你殺過人嗎?你見過腸子流了一地的樣子嗎?就憑你,也配管老子?”
氣氛瞬間降到冰點,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帖木兒身上。
這是新舊兩種秩序的第一次正面碰撞。
如果帖木兒退了,他這個隊長就成了個笑話。
不遠處的周悍,似乎察覺到了這里的騷動,目光冷冷地投了過來,卻沒有要插手的意思。
因為他要看看帖木兒要怎么處理。
帖木兒的心臟在胸腔里瘋狂地跳動。
布拉身上那股血腥味,是他從未接觸過的,那種從尸體堆里爬出來的眼神,讓他手心冒汗。
但,他不能退。
他想起了忍饑挨餓的日子,想起了妹妹看著別人家牛羊時羨慕的眼神。
想起了自己跪在地上,從周悍手中接過那份財產契約時的顫抖。
天可汗給了他一切。
現在,有人要把它奪走。
帖木兒沒有跟布拉爭辯誰更勇猛,也沒有試圖用武力壓服他。
因為他很清楚,自己打不過布拉。
但他有比拳頭更厲害的武器——規則。
他沒有看布拉,而是對著自己的隊員,朗聲說道:“所有人,列隊!”
新兵們愣了一下,面面相覷,但還是下意識地站了起來,排成一列。
布拉抱著手臂,冷笑地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帖木兒走到隊伍前面,轉過身,面對著所有人。
他的目光掃過每一個人,最后落在了布拉身上。
“軍法第一條: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
“軍法第三條:辱罵上官,動搖軍心,此謂構亂,犯者斬!”
“軍法第七條:抗命不遵,公開挑釁,此謂不敬,杖二十!”
他一字一頓地背誦著周悍第一天就頒布的簡易軍法。
每說一條,布拉的臉色就難看一分。
帖木兒的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穩。
“布拉!你,違抗軍令,拒不列隊!出不遜,挑戰主官!按軍法,當杖二十!你,認不認罰?”
最后一句,帖木兒幾乎是吼出來的。
他小小的身軀里,爆發出的氣勢讓所有人都為之一震。
布拉以為會是一場拳頭上的較量,贏家通吃。
他沒想到,這個不起眼的窮小子,居然跟他講起了法!
“我……老子不服!這是你們的法,不是草原的規矩!”
布拉色厲內荏地吼道。
“這里,沒有草原的規矩!只有天可汗的軍法!”
帖木兒猛地一揮手,指向操場角落里兩個手持木杖、負責執行軍法的士兵。
“執法隊!”
那兩名士兵聽到召喚,立刻大步跑了過來。
“隊長有何吩咐?”
“此人名布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