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反應是那個小混混想敲詐我,但緊接著我又回憶了一遍幾個小時前在燒烤店內的情景。
當時我整個后背抵著柜臺,手里抓著黃毛,為了自己和李思雨不被這群混混圍攻,我把黃毛狠狠往前推了一把,并且抓起一個啤酒瓶往黎偉的腦袋上飛了過去。
就在我飛酒瓶子的同時,我已經拉著李思雨沖出了那家燒烤店,根本就沒去關心酒瓶子到底砸到了什么地方,只聽到那個酒瓶在黎偉臉上爆開了。
再加上后來遠遠看到他打張揚的時候跟打了雞血似的,也沒啥大事,我自然更不可能去想他能被一個酒瓶子傷成什么樣。
我眉頭緊皺的道:“不會搞錯了吧,這怎么可能?”
“不會有錯,監控視頻里面看得清清楚楚,你那個酒瓶砸到了他眼睛上,他現在左眼已經瞎了,剛剛才在醫院檢查完畢。”
我的心頓時就涼了半截,小心翼翼的朝著我爸的臥室看了一眼,在一陣掙扎后小聲說道:“好的,我馬上就過來。”
“不要耽擱,逃避不起作用,你如果不來的話,我們這邊就要抓人了,這已經是惡劣的傷人事件,達到了重傷級別。”
“嗯。”
我應了一聲,掛斷電話后,拿著手機愣了許久,這才轉頭看了看這間屋子的里里外外,起身出門向派出所走去。
也許很長時間都不能回到這個家里了。
從家到派出所一共也就七八百米的距離,但這七八百米,我走得異常艱難。
我不懂得多少法律,可我知道致人重傷是什么概念。
前幾年我在網上看過一個案子,某地兩村民發生口角,其中一人把對方的一只眼睛打瞎了,對方朝打人村民索賠100萬未果,結果該村民一紙訴狀直接將打人村民告上法庭,最后判了打人的村民四年半。
我呢,我這種情況要判多少年?
一小時前我還在跟李思雨笑談感情上的閑事,沒想到短短一小時過后,我竟然要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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