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我預估著李思雨下班的時間,然后給她打了一通電話。
下午的時候我想了很多,想的都是我們從三月份正式認識以來,這數月之間發生的所有事情。
除了最初她開車撞我那次,自從我爸住院她夜里專門開車過來、并且愿意借錢給我這個非親非故的人那天起,到后面發生的一切,我都覺得她對我非常不薄,覺得自己很幸運。
尤其是在我即將身陷囹圄的時候,她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想要通過賣車和動用儲蓄湊錢給我,令我免除牢獄之災。
所以盡管李思雨在對于人生目標的態度上和我有很大差異,也并不影響我們之間的感情。
就像是我無意中在她電腦上發現的歷史記錄,我覺得這些都是能夠理解的,并不能說明什么實質性的問題,更沒想過要去質問她之類的。
可是當我把小胖的事情告訴她的時候,她卻語氣很重的說道:“張旗,這種事情你為什么不先跟我商量一下?”
我被她的反應搞得一愣,然后說道:“我以為這就是件小事,所以沒問你。”
“小事?可是你一個月給他六千左右的工資就差不多了呀,這又不是一次性的事情,這是每個月都需要投入的,一家普通公司最大的經濟壓力就是發工資,其次才是各種租金,我們現在雖然拿到第一筆投資了,但是不管做什么都得精打細算才行,不然這錢很快就花光了。”
我知道她也是為了眼前的事業著想,所以盡管她的話聽起來不順耳,我還是耐著性子道:“但是你看小胖之前那么盡心盡力,我給他股份他都沒要,按照這次融資的金額來說,光是他的股份就要值十萬塊錢,所以我覺得給他一萬的底薪不過分,你說呢?”
“你已經跟他說了這件事了是嗎?”
“已經說了。”
“那你拉一個群,把我和他都拉進去。”
“你想做什么?”我不由自主的皺了皺眉:“我都已經和他說好了,現在突然之間又要變卦,你讓他心里怎么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