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兵立刻就明白了秦東旭的意思。
家樂福以前和混混合作,汽車停車一小時收費三塊錢,電動車一塊錢,每超出一小時加兩塊。
家長大部分都是中午停一會兒,下午停一會兒,八十個停車位,加上翻臺,一天大約五六百塊,一年按160天算,收益大概8――10萬。
但是其中三分之二要給那些混混,超市只得三分之一,大概每年三、四萬的樣子。
當然,這只是每天中午放學和下午放學,兩個時段,從家長身上賺到的錢,不包括一天里其他時間的。
如果小禮物從家樂福采購,24000塊的訂單,超市應該能有3000的利潤。
如果中秋、春節、教師節給老師們的節日禮物,也放給家樂福超市一部分,他們的利潤應該能有幾萬塊了。
這就超過每年從家長身上賺到的停車費了。
這相當于一次利益交換。
家樂福應該就能同意家長免費停車了。
之前自己和家樂福超市的老板華燕磨嘰了半天,人家都不松口,就是必須要收停車費,而且是一小時內三塊錢,每超過一個小時加一塊。
現在換個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不但家長的停車問題解決了,那些執勤家長還能得到小禮物,平復了他們的不滿情緒。
而教體局幾乎沒什么損失,反正買誰的東西都是買。
前任局長都買他親戚家的,東西死貴,質量還一般,去年發的月餅都邦邦硬,咬一口牙齒硌的生疼。
傻子都知道錢一多半都進了前任局長的腰包。
黎兵不禁由衷的感慨道:“還是書記有智慧啊,我們怎么就沒想起這樣解決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