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運河開發公司,還沒有劃歸市文旅局,隸屬于市國資委,而何志仁又分管著市國資委。
    何志仁與歐陽瑞達成的協議是,歐陽瑞協調市中院輕判何歡,何志仁指示運河開發公司,將運河景觀帶的開發權,給歐陽瑞。
    盡管最后,何志仁認識到與歐陽瑞合作的風險,退縮了,但于和正承受的壓力,并沒有改變。
    何志仁和歐陽瑞的合作是何志仁和歐陽瑞的合作,于和正答應何志仁是于和正答應何志仁
    宋思銘現在主動來市中院,給何歡出諒解書,也算是送了于和正一個順水人情。
    諒解書有現成的模板。
    宋思銘手寫后,簽字,按手印,而后,交給主審法官沈洪振。
    有了這份諒解書,后面的事,就好辦了,于和正對沈洪振說道:“把其他要開庭案子往后推一推,爭取這一兩周,把何歡的案子開了。”
    “明白。”
    沈洪振比于和正還高興。
    主審法官的壓力才是最大的,就怕判了之后被挑出毛病,但現在已經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因為,最可能挑毛病的那個人,已經確定不挑毛病了。
    等沈洪振拿著諒解書走了,宋思銘又對于和正說道:“于院長,還有一件事需要您幫忙。”
    “說。”
    于和正回答地那叫一個干脆。
    “諒解書的事,您跟何市長提一提。”
    宋思銘說道。
    他自己給何志仁打電話,告訴何志仁,給何歡出了諒解書,有些過于突兀,還是通過于和正把消息傳過去比較好,最起碼有一個緩沖。
    “明白。”
    “我知道該怎么說。”
    于和正在體制內混了這么多年,馬上就領會到宋思銘的意圖。
    以前,他對宋思銘的印象,是鋒芒畢露,好像跟誰都敢干一架,現在再看,宋思銘還是懂得進退的。
    當天晚上。
    何志仁難得的沒加班,準時回到家。
    落后五分鐘回到家的孫啟梅,看到何志仁坐在沙發上,很是稀奇,“今天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嗎?”
    “下午,市中院的于和正,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何志仁說道。
    “于和正?”
    一聽于和正的名字,孫啟梅就知道是何歡的事。
    她下意識地放下包,坐到丈夫何志仁身邊,“于和正怎么說?”
    “于和正說何歡的案子下周開庭,最終的量刑,應該是三到四年。”
    何志仁回答道。
    “三到四年?”
    孫啟梅皺了皺眉。
    貪污受賄加殺人未遂,三四年的量刑可是太輕了。
    “這么判,風險是不是太大了?”
    孫啟梅擔憂地問道。
    “一開始,我也覺得風險太大,容易被人挑出毛病,但于和正跟我說,今天下午,宋思銘專程跑了一趟市中院,提交了對何歡的諒解書。”
    何志仁解釋輕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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