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語文和數學。”
“三年級語文和數學。”
沒了!
課本維持到了三年級。
也就是說,林芳只讀了三年的書,便沒有再繼續學習了……當然,在23年前的農村,這種現象也并不稀奇。
那時候,重男輕女的現象尤為顯著,和現如今都想生個小棉襖的思想,有著鮮明的對比。
所以,作為女兒的林芳,僅僅只讀了三年,應該就開始下田耕地,幫家里做做農活。
“林芳應該很喜歡讀書,要不然,這些課本早就被她拿來生火煮飯了,何必這般珍貴的放在抽屜里?”
“而且,她應該也是一個很向往詩和遠方的女孩……”
陳樹之所以這么說。
是因為他翻開了三年級的語文書,發現在第二頁的空白處,有一首林芳自己寫的詩。
她的字跡雖然并不華麗。
但卻很是公正。
詩是這么寫的:
《城里》
林芳著。
夜晚。
我的床頭掛了一個彎彎的月亮。
我想坐著它,去城里。
去城里坐小汽車。
去城里逛游樂園。
去城里買新衣服。
可是。
我的床頭掛了一把彎彎的鐮刀。
我每天用它,去地里。
去地里幫爸媽割豬草。
去地里幫爸媽收麥子。
去地里幫爸媽砍柴火。
我一輩子去不了城里。
……
看到這里。
陳樹的心‘咯噔’一下。
文字的力量。
撞得他鼻梁有些酸楚。
哪怕,僅僅只是林芳在讀三年級的時候,所寫的一首小詩。
卻也如此的撞擊人的心臟!
哇哇哇,有點感動怎么回事?
唉,我很能共鳴林芳,小的時候,我也住在農村,我爸媽不準讓我讀書,說什么女孩子,讀那么多書有什么用,到頭來還不是要嫁人……這些封建思想,真的很可惡。
不得不說,林芳很小的時候,感覺就很有思想呀!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林芳當然比同齡人更成熟一些咯!
我更想知道,林芳最后,是怎么離開村子,成為販毒老大的女人的?她是怎么去城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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