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為民肯定不想留下。
雖然對方再三保證安全,但那可是恐怖分子。
就算剛才的炸彈成功拆除,但公安部門怎么保證,這座酒樓內只有那一枚炸彈?
想要脫身,偏偏又不好說什么。
一來對方是國安部門,權限特殊。
涉及到國家安全,他也不敢亂來。
二來對方理由正當。
協助國安部門的工作,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更不用說,他還是一名黨員,更應該配合工作。
張為民找不到離開的理由,恰好看見丁錦甜過來,“老李通志,這次任務緊要,我們鄉里肯定會全力配合。”
“只不過,這里還有這么多女通志。”
“尤其是丁錦甜通志,她現在已經被借調到了紀委監委,已經不是民進鄉派出所的警員。”
“借調函是區委組織部下發,你們是上級部門,組織部也是上級部門。”
“今天情況特殊,要是丁錦甜通志出了什么狀況,我也沒辦法跟組織部門交代。”
“要不然這樣,我先把丁錦甜通志和在場的其他女通志一起送走。”
“等會我再回來?”
不用老李張嘴,丁錦甜斬釘截鐵地說道:“謝謝張書記的關心,任務當前,我哪也不去!”
“別說只是借調,就算脫了這身警服,我也有義務配合國安部門的工作!”
張為民被懟的無話可說。
沒想到,丁錦甜這個小姑娘,年紀輕輕漂漂亮亮,居然不怕威脅?
轉頭,張為民這才想起身旁的蔣嵐,“那小蔣通志留在這里也不合適吧?”
“她是市局的通志,又是文職人員。”
“要是小蔣通志在民進鄉出了什么狀況,我沒辦法跟市局的領導交代,也沒辦法跟小蔣通志的父親交代。”
蔣嵐也跟著站了起來,“謝謝張書記關心。”
“身為一名警察,我能對自已的安全負責,你也不需要跟任何人交代。”
“而且我這次下來,也是專門為了配合國安部門的工作!”
“連我們女通志都不怕,我相信張書記不可能連這點覺悟都沒有吧?”
張衛民算是看明白了,丁錦甜,蔣嵐,全都跟李東穿一條褲子。
今天用采訪的名義來到民進鄉,目的就是為了抓捕這些恐怖分子。
而且他們應該早就知道內情,也早就預判到了恐怖分子可能會在這場宴會上動手。
為了行動順利,甚至連楊振華都蒙在鼓里。
只不過,楊振華是警察,但他可不是,他是一分鐘都不想在這里多待!
一想到自已還是主動來參加這場宴會,張為民就更加懊惱。
什么熱鬧不好湊,這種叫腦袋的熱鬧他湊個什么勁?
想到這里,張為民又不記地瞪了一眼楊振華。
好歹也是所領導,國安部門在你的轄區內有如此行動,連你的下屬都知情,偏偏你這個所領導卻被蒙在鼓里。
你這是當的什么領導,讓的什么工作?
張為民黑著臉道:“既然如此,那我去個洗手間總行吧?”
老李一副公事公辦的口吻,“只要不離開這間宴會廳,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