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莫貴于義
原文萬事莫貴于義。(《墨子·貴義》)
大意天下萬事之中,沒有什么比道義更可貴的了。
墨子對于“義”的理解與先秦諸家是頗有不同的。墨子給“義”所下的定義為“義,利也”,將物質利益作為“義”的內涵。但“利”又有私人之利和萬民之利的區別,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利”都可稱為“義”呢?對此,墨子進一步界定了“義”的概念,指出“義者,正也”,認為“義”是“正”,是正義之利,也就是有益于他人之利,將那種個人之利排除在“義”之外,從而與那種狹隘的功利主義劃清了界限。墨子的弟子勝綽因為貪圖個人利益而未阻止齊國侵略魯國這種不義的行為,墨子斥責他是“祿勝義”,批評勝綽的“不義”。由此不難看出,墨子所謂的“義”就是指有利于他人。墨子將“義”與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足六耳的九鼎這些天下諸侯們所稱道的“良寶”作了一番比較,指出這些諸侯所謂的寶物并不能起到富國家、治刑政、安社稷的作用,而唯有“義”才能做到這些,所以“義”才是真正的“天下之良寶”,并因此而強調“萬事莫貴于義”,指出“死生利若,一無擇也”,認為茍有利于天下,則生不足重,死亦不足惜。墨子親自以“摩頂放踵”的實際行動來教育墨家弟子為了行“義”,要有超越生死、粉身碎骨的無畏精神。而墨家弟子也沒有辜負墨子的期望,當真做到了為“義”而舍生忘死。一般的人認為天下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而墨子卻認為生命在“義”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只有“義”才是最為重要的,“萬事莫貴于義”。
在當今社會,墨子的“貴義”和無私奉獻精神同樣顯得彌足珍貴。
社會的改良和進步,也取決于每個人對別人做出了多大的貢獻,你的成功如果只給你一個人帶來利益,而對別人、對社會沒有絲毫奉獻,那也就不是真正的成功了。
成功的終極意義不在于個人生命的幸福和利益的巨大。個人不能離開他賴以生存的群體,不能離開由這些群體所構成的社會:個人的生命價值是由他人、社會給予評判的。只有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個人的人生價值才能得以體現出來。因此,一個人在自己的人生征途中時刻不能脫離集體、社會;個人必須為大眾、為社會承擔責任,做出貢獻,奉獻自我。一個人只有當超越自己生活的狹小圈子,熱心投入到社會之中,才有可能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從前有個國王,非常寵愛他的兒子。這位年輕的王子,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要什么有什么。可是,他從來沒有開心地笑過一回,常常愁眉緊鎖,郁郁寡歡。
有一天,一位魔術師走進王宮對國王說,他能讓王子快樂起來。國王興奮地說:“如果你能辦成這件事,宮里的金銀財寶你隨便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