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果尋因
“因果”二字,人人會說;但是“因果”二字的意義,不見得人人能懂,甚至學者教授,也不容易明了。
因為,凡人愚癡,只能認識“果”,不能認識“因”。正是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人,在制造種種惡“因”的時候,不知道嚴重;一旦“果”報來臨了,才知道大事不妙,卻是悔之晚矣!
一般人在遭遇失敗的時候,怨天尤人,恨你恨他;他不知道“以果推因”,必定是“因”地不正,才會遭致如此結“果”。例如,甲、乙二人吵架,乙說:“甲罵我、打我。”我們一聽,會認為打人、罵人的這個結“果”非常惡劣。如果就此處分,不去
“推因究底”,可能就是愚癡。因為事實上,甲為什么要打乙、罵乙,可能是乙“因為”花天酒地、殺人放火,其“結果”甲打乙、罵乙,這不是很正常嗎?
社會上一般人看事,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例如,有的人責怪父母不慈的“結果”,但卻不知道父母不慈是緣于兒女頑劣的“原因”;有的人責怪兒女不孝的“結果”,但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