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化
公家預算要透明化,選舉政見要透明化,公用物品要透明化,人事制度要透明化,工程招標采購要透明化,法院審判要透明化,升貶獎懲也要透明化。透明化就是公開、公平、公正的意思。
人民的事物與權益,應該要透明化,但私人的隱私我們要保護,不可隨便地揭發。現代的媒體,不斷報導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其實是誤導了群眾“知”的方向,這種透明化,是不合透明化的道德標準。
在臺灣不能有名,一有了名,就會遭受傷害。就如選舉,只要一參選,候選人的祖宗八代,都會被搬出來批斗,而家人也會在媒體的一再追蹤報導下,影響全家人的生活。
古人,隱惡揚善,希望給人多多鼓勵,縱使有過失也會讓犯錯者有自我反省,以及改過的機會。但是,現在的社會,是隱善揚惡,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每天打開報紙或電視,都是一些壞人壞事,好像臺灣是一個犯罪的社會,已經沒有好人好事了。
我們雖然不希望媒體隱善揚惡,但我們希望每個人要自己反省,自我改過,自己以透明化的方式向朋友、家人或是信仰的對象,表白自己的過失以示改過。
佛教的發露是對佛菩薩、師長,將自我的過失,毫無隱覆地表白;佛教的布薩、問遮難、舉過、三番羯磨,也都是將所犯之過失透明化;法院的陪審團、公聽會,也是為了將審判過程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