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短利弊
護短就是保護自己的缺陷、缺點。自己的缺點不是保護就能解決的,與其保護短處,不如改進短處。
十個指頭,伸出來有長有短;長固然很好,短也有需要。一根木材,本來很長,但是為了建房屋、造桌椅的需要,所以把長的鋸短;長短參差,實際上也有需要。
齊桓公要請鮑叔牙為相,管仲期期以為不可。因為鮑叔牙疾惡如仇,只能與善人交,不能與惡人來往,這就是宰相的短處。宰相之才要能如大海一樣,容納百川,長短善惡,都能了解,所謂“宰相肚里能撐船”。
人都有短處,短處不要緊,但不能有過失。短處不是過失,例如,不會唱歌、不會繪畫、不會外文、不會數學,此雖短處,但短不掩長,人還有其他很多的特長。
不會唱歌,但是會說話也很好;不會繪畫,但是會欣賞也很好;不會外文,但能夠通達本國文字也很好;不會數學,但懂得理則也很好。
技術上的短處無可厚非,精神毅力上的特長,是非常重要。例如,度量寬宏、道德完美、機智過人,勤勞發心,此皆特長,人人可得。若其不能,此乃不為,非不能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