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上流行一句話:“只要我歡喜,有什么不可以?”這是一種很危險的思想!人家不歡喜、不合道德的,就是你歡喜,也不可以做。這句話應改為“我歡喜,別人也歡喜”!這就什么事都可以做了!
有的人熱心社區服務,而你缺乏興趣,但是因為你是社區里的一分子,你就不可以不歡喜而不愛護社區;幫助親戚朋友,你不歡喜,你也得要盡心盡力,因為將來親戚朋友也會幫助你。你歡喜吃喝玩樂,傷德敗行,你就不能歡喜;不正當的朋友不可交,你也不能歡喜;甚至很多不當的習慣,例如煙酒、賭博等嗜好,你都不能歡喜。
凡是與人有利的、對人好的,你不歡喜,你也得歡喜,因為這個社會是共有的,由不得你個人“歡喜不歡喜”;凡是對別人無利、無益的,就算你歡喜,也不可以為之,因為你的“歡喜與不歡喜”,要受輿論來裁決。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你可以歡喜!不顧眾人樂,而重獨樂樂,不可為也。人生在世,要讓社會大眾歡喜地接受你,你就得以別人的歡喜為歡喜、以別人的不歡喜為不歡喜,眾意必然能規范我們個人的行為,因果也能裁定我們的行為。所以,“歡喜與不歡喜”,有所為、有所不為也,不能不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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