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殺的真相》一書中說,自殺者所感受的痛苦,非筆墨所能形容。例如投河窒息而死者,江水急進,肺氣外逼,內外交攻,苦痛不堪;自縊而死者,氣管閉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繼而渾身麻痹,痛苦萬狀;服食農藥、鹽酸等藥品中毒而死者,五臟壞爛,極痛難忍;服食安眠藥而死者,頭眩氣促,五臟翻攪,有時暫時停止呼吸,心臟也停止跳動,與死無異,可是經過一段時間,悠悠醒來,卻早已入殮,欲出無門,于是輾轉棺木之中,恐懼痛苦而死。
自殺的人有的是因為生意失敗、情場失意、理想失落,或因意外災變,在失去所有、一切皆空的情況下,因為受不了“無”,故以自殺來求得解脫。
然而,社會上也有很多人因為有煩惱、有壓力、有責任、有欲望、有得失等等,因為太多的“有”推不開,于是以自殺來逃避現實。
其實,自殺也是殺生,業報很重。佛教講善終,能夠善終,才能往生善道,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脫。
自殺是對生命意義無知的表現,是弱者的行為;世界上最殘忍的事,就是把一個生命結束,尤其是結束自己的生命。
佛教講“無常”,面對困難、挫折,只要我們肯改善因緣,一切都會過去;只要我們肯改變現狀,自能迎向美好的未來,這也是生命的可貴之處。希望我們都能善自珍重自他的生命,好好地活出希望、活出自在、活出平安,活出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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