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光死
社會上流行一句話“見光死”,意謂著一件事情還沒有到達能公開的時候,就把消息透露出去,機密外泄,就是“見光死”。茲舉其例如下:
一、民國初年中國對日抗戰時,汪精衛準備投靠日本,他把計劃告訴陶希圣,陶希圣躲過日本的監視,從越南到重慶,把消息告訴了蔣介石。汪精衛本來可以和日本談條件,但因事機已經泄露,汪精衛不但沒有條件可談,而且非得投靠日本不可,這也是典型的“見光死”。
二、臺灣的“八吋晶圓西進”計劃,在時機尚未成熟時,機密曝光,造成正反兩面的意見分歧,喧騰一時。所以一件事不成,都是因為機密外泄,這就是“見光死”。
所謂“見光死”,就好像照相的底片曝光,就不能使用了;又如朝露遇到陽光,自然就會消失。一場球賽,球員以手勢、暗號互通訊息,一旦讓對方知道,就是“見光死”。
生活中,有些事情要攤開在陽光下,有些是不能曝光的,如情報、商業機密、人事的升遷、政治的權謀等,都要能沉得住氣,才不會“見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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