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的價值
世界上,懂得布施給別人的,就是最富有;世界上,只會貪圖別人給自己的,就是最貧窮。
一般人,給自己很容易,給人很難。但是,如果不播種,怎么會有收成呢?如果不給人,怎么能富貴呢?
“給”,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給人一句好話,給人一個微笑,給人一分心意,給人一點服務。善的“給”予,美化了人生,凈化了社會,“給”才能維系人間社會彼此之間的和諧。
我們自呱呱墜地,就接受了父母給予的慈愛呵護;入學讀書,就接受老師給予的教育養成;走入社會,就接受大眾給予的種種因緣。人家“給”我,我“給”予了別人什么呢?
有一些不當的人,也有反面的“給”:給人煩惱,給人傷心,給人難堪,給人障礙。如《四十二章經》說:“仰天而唾,唾不污天,還污己身;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把不好的給人,固然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使把好的東西給人,也有層次上的不同:金錢的施“給”,還是比較容易做到;說好話給人贊美,就是難能可貴的美德;給人的佛法、真理、信心、無畏、平安、自在,才是無上的功德。
“給”的美德是不容易做到的,有的人“給”予社會一些資助,只是為了沽名釣譽;有的人給予社會一些奉獻,只是想獲得他人的回報;真正的“給”,如《金剛經》所說的“無相布施”,那才是最高的境界。
佛光山自開山以來,便一直以“給人信心、給人希望、給人歡喜、給人方便”;一切本諸于“給”的原則,所以法務興隆,道場充滿了生氣。
我們一生接受了別人“給”予我們多少因緣,我們也應該“給”予他人一些因緣。因為,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社會與社會之間,唯有“給”,才有好因好緣,才是發揮了“給”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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