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出警,被舉報人有沒有犯罪嫌疑或證據,你們都要帶到派出所?”
另一小個子警察答道:
“你說得對!走吧,別廢話!到了派出所再說!”
楊鳴知道,只要他跟梅子進了派出所。
不管是不是嫖娼賣淫,性質就變了!
而且會被某些人以此大做文章。
楊鳴走到小個子警察跟前,一字一頓道:
“《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
第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第二,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第三,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請問,以上這三點,我們涉足哪一點?
如果你們道不明,敢把我們強行帶走。
我要你們把牢底坐穿!”
幾個警察傻了眼。
眼前這個男子,竟然把《人民警察法》背得滾瓜爛熟。
他到底是什么人?
楊鳴兩次被冤枉,被帶進公安局。
為了保護自己,楊鳴把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了深入的研究。
并達到耳熟能詳的程度。
特別是《人民警察法》更是倒背如流。
沒想到,不經意中又派上了用場!
大個子警察有些尷尬,但還是不失氣勢。
“請出示你們的身份證,你們現有的身份?”
楊鳴和梅子拿出身份證。
梅子道:
“我是亞盛集團公司總經理梅子。此次到石祥,是考察項目來了。”
幾個警察面面相覷。
楊鳴道:
“我是揚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鳴,此次是陪著梅總考察。”
大個子警察瞪大眼睛,不無驚訝道:
“你就是楊鳴?”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