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得到好處,這樣的生意才好做
有成功學中,有一條“互利法則”,即你給人一份利,別人就會給你一份利。“利益共沾”,是聰明商人遵循的法則。
從1984年起,李嘉誠進行過三次私有化。具體說來就是改變原有上市公司的公眾性質,使之成為私有公司。
1985年10月,李嘉誠宣布將國際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價較市價高出一成,小股東大喜過望,紛紛接受收購。
李嘉誠放棄了在股市熊市時低價收購以求對小股東公平。對此,李嘉誠解釋說:“我們不是沒想過,但趁淡市以太低的價錢收購,對小股東來說‘抵數’。”
李嘉誠在股市中的形象一向極佳,原因是他時刻不忘照顧小股東的利益,由于得到股東擁戴,李嘉誠在股市中時常可以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縱橫股海,如魚得水。
李嘉誠第二次私有化,是收購青洲水泥。同收購國際城市一樣,這次的收購非常順利。
1988年10月,長江實業宣布將青洲水泥私有化。長江控有其間44.6%股權,以29港元一股的價格進行全面收購,收購價比市價高出13%,涉及金額11.23億港元。到12月30日收購截止期,長實已購得九成股權,可以完成強行收購,完成私有化。全資控有后的青洲水泥成為該系全資附屬上市公司,申請摘牌后就變成了長實旗下的私有公司,
李嘉誠對旗下公司私有化后,避免了業務重疊(如嘉宏與長實、和黃就存在這個問題),使機構更為精簡。私有化之后,李嘉誠不必再使長實系所有公司的經營和實績都暴露在公眾面前。這樣可以使他在許多商業活動中,擁有更多的主動權。
李嘉誠的第三次私有化,可謂一波三折,遠不如收購國際城市、青洲水泥那么風順。
嘉宏是長實系四大上市公司之一,于1987年將港燈集團非電力業務分拆另組嘉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而上市。上市時,嘉宏綜合資產凈值為44.57億元。和黃控有宏嘉約54%的股權,宏嘉則控有港燈23%的股權。到1992年6月底全面完成收購時,市值達到155.09億元。
1991年2月4日,控股母公司和黃宣布將嘉宏私有化建議,以每股4.1港元價格將嘉宏收歸私有,涉及資金118億港元,被稱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計劃。收購價比市價溢價7.2%,和黃當時擁有嘉宏65.28%的股權,實際動用資金41億便可完成收購。
李嘉誠解釋,這次收購主要原因是嘉宏盈利能力有限及業務與長實、和黃重疊。并聲稱不會提高收購價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價格收購,他會考慮出售。
嘉宏資產估值在每股5至6港元的水平,和黃開價4.1港元,這種做法顯然是肥了大股東,而損害了小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