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財富需要好的創意
一首好歌要有一個好曲子,一部小說要有一個好框架,一幅好畫要有一個好主意,而我們發家致富,同樣需要一個好的構想,一個好的創意。我們的先輩們也曾夢想發財致富,但他們只知道整日不歇地勤奮,只注重流血流汗的苦干,其結果連溫飽問題都難以解決。如果我們不汲取他們的教訓,不激活自己的創新意識,不挖掘自己的創新能力,那么在科學技術日益發達、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現代社會更難有立足之地,也就更談不上發財致富。
就拿運動鞋方面來說吧,運動健身,是一個世界性熱潮,而乘著這個熱潮飛黃騰達,并為香港人熟悉的,就有addidas和pua兩大公司。
20世紀80年代中期,本來首屈一指的addidas的運動鞋被nike(耐克)超越了,而從此之后,耐克的創始人黎特就成為“運動鞋大王”。
這位本來是運動鞋的小小出口商的發財秘訣只有兩字:創意。
首先是產品上的創意。黎特的耐克公司,從1980年開始,就集中資源,開發高性能運動鞋市場。它推出一款價格昂貴的跑步鞋,針對那些家境至少是小康,以年收入3萬至6萬美元的家庭為主的,認真對待跑步這件事,把它視作家常便飯且不可一日無之的中產階級顧客。這些家庭在美國人數最多,是美國消費市場中主要消費群。nike牌跑步鞋的獨特設計,在熱衷慢跑的人們中深得好評,都認為是品質優良,“足下舒適”的高級產品。耐克公司趁機迅速向棒球鞋、網球鞋及其他運動鞋開發。
其次是推銷上的創意。如征詢運動員的意見,設計更受他們歡迎的球鞋,又和運動員簽訂推銷合約。采用這些方法不僅需有大量的現金支出,而且要免費贈送球鞋,以及公關的宣傳攻勢和推銷運動相配合。在美國,直接支付現款給職業運動員是不被允許的。但是耐克公司獨辟蹊徑,它贈送球鞋給一流的大學球隊,從而使產品銷量大幅度提高。同時,耐克公司也捐助跑步講習班,舉辦職業球賽的體育團體和女子網球團體。1981年,耐克公司支付的廣告費高達1800萬美元之巨,而推廣預算中的75%用于上述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