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進入示范中學
    1游戲規則
    高中招生錄取以中考成績為主要依據,輔以其他幾種錄取規則,是個兼有必然與巧合的過程。考生填報志愿是在中考之前,每個人可以報8個志愿,每個學校的普通班、實驗班、擇校等均為獨立志愿。和現在高考的錄取方式不同,各學校不會優先錄取把自己列為所說“計劃招生310名,其中西城區198名(包括12名擇校)”中的“擇校”就是這種類型。它屬于首批錄取名額之內,和普通錄取的唯一差別就是要在入學時一次性繳納3萬元擇校費,含三年學費,書本費另交。198個計劃招生名額的最后12名便算作“擇校生”,因此其錄取線和不收費的正式錄取線相差無幾,有時甚至相同。2008年e中在西城區的普通錄取分數線和擇校分數線就都是537分。當同一分數有不止一人時,系統會在成績并列的學生中根據某些指標再做排名,例如某科成績或獲獎情況等。在填報志愿的時候,“擇校”作為獨立志愿,常被排在普通錄取志愿的后面。
    公布:計劃招生310名,其中西城區198名(包括12名擇校),宣武區15名,朝陽區5名,豐臺區5名,石景山區20名,海淀區16名,門頭溝區12名,燕山區5名,房山區7名,通州區8名,順義區8名,大興區5名,懷柔區2名,平谷區2名。2007年計劃招生也是310名。而今年(2009年)的計劃招生人數減少到290人。可以看到,招生簡章公布的本區名額占64,外區名額占36,其中郊區縣占16,崇文、東城沒有名額。2008年e中在西城區的錄取分數線是538分,擇校錄取線是537分。
    2普通班
    中考成績與生源類型
    全年級10個班中,包括6個普通班和4個實驗班,高一六班便是普通班之一。2008年9月,高一六班的41名16歲的孩子,經歷了選擇志愿的博弈、人生的敘述。另外74名借讀學生的進入幾乎沒有成績要求,也正因此,學校不把他們作為自己的正式學生,他們進入的路徑和憑據更加隱蔽和模糊。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和“黑哨”生的競爭規則一樣,都是學生家庭實力的較量。
    高一六班考分最高的“黑哨”生僅比e中錄取線低1分,初中就讀于實驗中學。她告訴筆者,在實驗中學如果中考成績未達到分數線但在530分以上,交15萬可以有學籍,相當于參加了一個國際合作項目,學生在高中階段每周末多上兩次sat(schosticaptitudetest,是申請幾乎所有美國大學必須的考試)課程,高中結束時既可參加高考,也可參加sat考試申請國外大學。若分數在530分以下,很有背景或者很有錢的學生可以成為借讀生,據說有人交了40萬仍沒拿到學籍。因實驗中學條件苛刻,她選擇了e中,花費成本中明碼標價的部分只有3萬。另一名“黑哨”生畢業于e中初中部,中考成績526分,因所在校合唱團參加比賽取得成績而獲得5分加分,總成績531分,比錄取線低6分。班上幾個學生曾宣稱,e中初中本校的學生如果在530分以上還會有一次補考的機會,若通過考試則可以交3萬元獲得學籍。不過,這名“黑哨”生自己并不確定是否真有此事,也沒有參加這樣的考試。他說:“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來了。”(學生訪談十)看來,家長向孩子隱瞞了此事的具體過程,自己搞定了一切,學生明白其中包含著人情和交易的內容,但并不了解細節。表明這條特殊路徑的入口在哪兒,即家長通過什么樣的關系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筆者在向學校老師打聽此事的過程中更是頻頻碰壁,得到的答案均是“不清楚”,有的說可能只有校長一人知道,有的認為學校會有一些人一起做決定。一種可能是事情進行得密不透風,另一種可能是大家皆對此封口。總之,任課教師和此事關系不大,決定權在學校的管理層。因此,無論通過什么途徑,能直接或輾轉地與學校領導層取得聯系便相當于找到了入口——相對于正式招生程序的一扇“后門”。同樣無法得知的是每個走后門的學生家長在整個過程中分別花費了什么樣的代價,學生自己多是不知情的,與每一位家長取得聯系并打聽此事又不具可行性,任課教師及班主任不過問此事,校方更是諱莫如深。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的花費是不同的。一方面,這些學生中,有僅差幾分的“可塑之材”,也有全年級倒數的“落后學生”,假如成績優秀者能給學校氛圍帶來好的影響,而成績落后者相反,學校對不同水平的學生將要承擔的風險便不同,成績差的理應給學校更多補償。另一方面,補償可以以物質形式體現——贊助經費、捐贈教學設備等,也可以是無形的社會資本,如家長的職位日后可能給學校帶來的益處,或是不接收其子女可能帶來的麻煩等。這其中自有邏輯,只是沒有精確和公示的文字表述。同樣隱秘的還有結果,不會像正常錄取般發榜公布,人們彼此心照不宣。
    潛規則的政策憑借
    盡管基礎教育的普及率在一年年提高,但本就稀缺的高質量教育資源在不斷擴大的教育覆蓋范圍中變得更加珍貴。同時,考選是目前相對最便捷的向上流動的途徑,教育投入給學習者帶來的回報巨大且明顯。對家庭來說,爭奪教育資源之戰——同時也是爭奪向上流動機會之戰,早在子女進入小學時或在更早的時候便吹響了號角,而高考是整場拉力賽中為了取得最終勝利的一次至關重要的角逐。雖然整個學位教育并不終結于高考,但對家長來說,將子女送進理想大學便是一個階段性任務的勝利完成,可以讓他們大松一口氣。高中是高考決戰的訓練場,進入什么樣的高中必然是決戰之前最關鍵的一步。相對于高考,能在中考錄取上有所作為的家長更多一些,有的家長甚至愿意不惜代價地為子女取得這一步勝利。家長為子女教育投資的強烈意愿形成了巨大的買方市場,推動了潛規則的形成,而政策的縫隙也給了它生存的空間。
    借讀原本是針對外來人口在京讀書而設立的特殊項目,因戶籍所在地的限制,只能暫時以非本地人身份在北京讀書。2003年北京市委發布的《關于幼兒園、中小學接收來京投資、創業人員子女借讀若干規定的通知》規定了借讀的適用范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含《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下同),在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工作的人員,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在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留學回國人員”子女,借讀期限內按有北京市戶口的兒童、學生同樣對待,免收其借讀費。同樣涉及借讀問題的還有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從1996年到2004年,對進城務工子女收取借讀費用的規定也已逐步取消。戶籍不在和學籍不在從性質上講同屬借讀,但因“借讀”已被賦予特定所指,無學籍生的借讀便不好再叫“借讀”。在相應的政策中找不到它的位置,沒有官方的稱謂正反映了他們身份的不合法。實際上,無論是無學籍生還是破格錄取的正式生,都與擇校生有類似的錄取邏輯。
    2003年7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關于公辦高中嚴格執行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政府舉辦的公辦高中在完成本年度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可以招收一定數量的擇校生,但必須嚴格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擇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錄取分數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收費標準由省級……批準。并要求將擇校生納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統一向社會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數和收費標準,統一按分數擇優錄取,統一辦理入學手續。”
    可見,擇校生是被政策賦予了合法性的非法錄取情況,它的存在破壞了教育篩選的公平原則。理論上講,一所學校既然已“完成本年度招生計劃”,若不是還有吸收學生的能力,又為何會有招收擇校生的空間?既然還有招收空間,為何要將這部分空間劃為擇校而不算在招生計劃之內?實際上,每所學校制定招生計劃的時候都預留了一定的機動名額,但這部分名額不體現在對外公示的招生計劃中,實際操作中擇校本身就屬于招生計劃的一部分。例如e中2009年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收高中學生290名,其中西城區196名(包括30名擇校)”,這30名擇校自然就是特意留出的收費生名額。在中考報名時,擇校是一個單獨志愿,有實力且樂意負擔擇校費用的家庭就可選擇此志愿,沒有實力的家庭便會放棄。盡管嚴格限制了分數及人數條件,操作過程也要求規范透明,但擇校名額的設立中摻入了家庭經濟實力因素的篩選仍是不能掩蓋的事實。與之類似,破格錄取和無學籍生都可被看作變相的擇校。高一六班三名破格錄取的學生,和擇校生的錄取非常相似,同樣是名額之外、交錢、有學籍。不同的是分數更低,名額給誰和收費金額不確定、不透明,也就是不受“三限”的約束。或許正是為了擺脫“三限”規定中的人數限制,或便于自己靈活掌握,學校保留了與擇校生性質相同的“-->>計劃外擇校生”的招收可能。各個學校都有類似做法,有的學校實行差分交錢,費用是1分1萬元。無學籍生則代表了更廣義的擇校——自己選擇學校,不受或較少受到分數的限制,憑借資本的優勢,進入提供優質教育的學校念書。無論是否達到轉正條件最終獲得學籍,都直接享用了優質的教育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