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梁棟在離開南崗之前,要完成這最后一件事。
梁棟從渭城回到南崗的第二天,便讓趙濤召集班子成員,臨時召開了一次常委會擴大會議。
這次常委會會議的主要議題,就是如何分類處置閑置土地的問題。
梁棟在會上情緒激動地拍著桌子,厲聲指出:
“國家對于閑置土地的概念、認定依據以及法律責任都有著明確而詳盡的規定!所謂閑置土地,指的就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所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之后,仍然未能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按照規定,如果土地閑置滿一年,那么就需要繳納土地閑置費;而一旦土地閑置滿兩年,就應當被無償收回!”
他這些話,立刻在會場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然而,梁棟并未就此打住,他又接著道:
“可是,我卻驚訝地發現,咱們南崗竟然存在著大量滿足閑置土地條件的已出讓土地!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其中部分地塊兒竟然已經閑置長達二十年之久!這簡直就是對國家資源的嚴重浪費和褻瀆!我倒想問問,出現這種情況,相關部門究竟都在干什么?你們每天都要從那一塊塊被‘遮羞墻’圍擋起來的土地旁邊經過,難道就真的能夠對它們視而不見嗎?”
梁棟一番話,整個會場頓時陷入了一片死寂般的沉默,沒有人敢回應他的質問,只有那令人窒息的沉默在空氣中彌漫。
過了好一會兒,常務副市長張洋才有些拘謹地開口道:
“關于這個問題,我還是知道一些情況的。”
說完開場白,張洋看了看梁棟,見梁棟臉色如常,就硬著頭皮繼續道:
“相關部門將‘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明確為閑置土地,但這一類閑置土地跟梁書記前面所說的閑置土地不一樣,不適用無償收回的處理方式。”
張洋剛說完,梁棟就冷著臉道:
“看來你們對國家相關政策的學習很到位嘛!是不是從咱們市政府拿地的那些企業也跟你們一樣,鉆研了這些政策?所以才會卡著這些政策的紅線,讓他們能擺脫相關條文的制裁?宋市長帶領‘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同志,對全市的已出讓土地進行了分類梳理,發現有些地塊,僅僅只是修了一條路,或者干脆豎起一塊牌子,就被你們納入了所謂的‘已動工面積’,然后再用‘遮羞墻’一隔,就放在那里一年又一年。你們可以裝作看不見,難道老百姓也看不見嗎?那些涉事企業的這些行為,屬于典型的弄虛作假,屬于典型的鉆政策空子!”
說到這里,梁棟環視會場一周,然后一臉嚴肅地接著道:
“我們今天開這個會,主要就是討論這些已出讓土地該如何定性,以及定性之后該如何處理的問題。我現在就先表個態,我認為我們市委市政府必須出臺措施,對所有已出讓土地重新分類篩查,凡是發現存在問題的,必須嚴肅處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