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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地小說網 > 混賬誰說我不是閹黨 > 第37章 騙傻子玩呢

            第37章 騙傻子玩呢

            利瑪竇的到來并未受到余家很客氣的接待。¢1\9·9/x?t,.·c·o,m^

            正在拉筋的余令愣愣的看著利瑪竇。

            在看到他的一刻余令腦子里突然就蹦出了孫猴子穿人的衣服這個場景來。

            一個毛發過剩的人非要穿儒裝,戴儒生帽......

            如果光這樣也算能看,問題是他脖子上還偏偏掛著一個大大的十字架。

            如果藏在衣衫下倒也好,問題是他還偏偏露出來,如此一來儒裝的文雅就蕩然無存了,十分怪異。

            在這一刻,余令對沐猴而冠這個詞有了不一樣的體會。

            利瑪竇來大明很長時間了,對大明的風俗已經很熟了。

            當他看到一直盯著他看的悶悶時,自然的走了過去。

            從懷里掏出一個小小的十字架就要往悶悶脖子上掛。

            “悶悶過來!”

            悶悶最聽余令的話,聽到哥哥在喊她,立馬就跑了過來,躲在余令身后,然后偷偷的打量著這個“大和尚”。

            利瑪竇是好意,他是長者,他這么做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余令不喜歡,尤其不喜歡他脖子上的那個東西,以及它代表的意義。

            說不清為什么,余令就是不喜歡。

            對于這個利瑪竇,余令不想用惡意去揣測一個漂泊萬里來到大明的外國人。

            這樣的傳教士理應尊敬,雖比不了玄奘分毫,但他的這份意志足以讓人敬佩。

            可余令就尊敬不起來。

            以他傳教經歷寫的書余令還隨意的翻閱過。

            書名叫做《耶穌會士利瑪竇神父基督教遠征中國史》。

            (ps《耶穌會士利瑪竇神父基督教遠征中國史》這本書是金尼閣寫的,據說是利瑪竇親身經歷的實錄。)

            聽聽這個名字多么的殺氣騰騰,這個書還有一個名字,叫做《利瑪竇杞記》,這個就文雅又好聽。

            為什么會有兩個名字呢?

            第一個名字是給他們教會的以及他們當時的君主看的。

            余令猜測是為了“表功”,說明他們在大明傳教的巨大成就。

            屬于狗臉貼金,領導年會工作匯報騙傻子呢。

            文中所講他將中國皇帝都征服了。

            另一方面的含義就是,你們看,你們的皇帝都欣賞利瑪竇,也就意味著皇帝欣賞他的教,這樣傳教是不是就容易些。#;?小d.說=,宅??|=無+′°錯_內2_容?

            給自己的行為找個背書的。

            如果沒來大明余令還真的就信了,現在的余令是如何都不信。

            萬歷現在連臣子都不見,會親自接見他,并被他征服?

            萬歷他是多可憐,就沒有見過外國人?

            鄭和在數百年前就率領著艦隊快要沖到他們老家了。

            很早就來中原定居的“陸地藤壺”都被老朱滅族了。

            昆侖奴,來自印度的苦行僧,大明百姓都看膩了。

            萬歷會接見一個既不是使者,又沒攜帶貢品的傳教士?

            圖啥?

            (ps:《明實錄》并無明確記載萬歷接見過他,但朝廷是知道這個人的,另外這本書不是清朝人編撰的。)

            余令從不覺得自己是一個好人。

            所以余令對任何外國人都本能的抱住警惕之心,兩世為人的余令明白一個所有人都懂的道理。

            外國人來大明無非三件事,偷、搶、騙!

            大明在永樂時期就能七下西洋。

            這可不僅僅是建一個船能在海上跑就行的事情,這龐大的艦隊就代表著龐大的科技。

            所以,大明就是天朝上國,科技是需要讓外族仰望,根本就不需要利瑪竇能貢獻什么。

            就算有……

            他一個人又能拿出什么呢?

            利瑪竇與徐光啟的交往是事實,這一點余令不否認。

            自己的老爹跟錦衣衛百戶還是過命兄弟呢?

            自己還認識世襲千戶蘇懷瑾呢?

            誰還不能有個志同道合的朋友?

            所以,對利瑪竇的到來,余令并無太多的欣喜。

            只是在好奇的打量這個人長什么樣子,來找自己的目的。

            利瑪竇有些不習慣余令的眼神。

            這讓他想起了某種不好的回憶。

            從廣州到這京城,這一路所見過的官員都是這種眼神,現在這個眼神出現在一個孩子身上。

            利瑪竇不喜歡這種眼神。

            “你找我?”

            利瑪竇一愣,笑了笑,直道:

            “聽人說你對我的《幾何原本》很感興趣,所以我想見見你!”

            “你的《幾何原本》?”

            “是!”

            余令苦笑著搖搖頭,自己的謹慎是對的。?比/奇·中_文¨網--無^錯*內^容`

            怪不得那些人總喜歡把別人的東西說成他們自己的,原來這是有傳承的。

            “利瑪竇先生是哪里人?”

            利瑪竇一愣,笑道:“我是意大里亞!”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幾何原本》這個是波斯歐幾里得人所作,怎么成了你的《幾何原本》?”

            利瑪竇沒有料到余令會懂這么多,頓時一愣。

            院子里的所有人都能感覺到他的尷尬,都直直的看著他。

            廚娘雖然聽不懂,她也不懂《幾何原本》是什么,但余令說的話他可是聽的懂的。

            她轉身就把本該給利瑪竇茶給了如意。

            她本想給余令的,但一想到小孩子喝茶容易睡不著,她就給了如意。

            因為如意不是余家買來的,是自由人,隨時可以離開。

            利瑪竇苦笑著搖搖頭,從懷里掏出一塊玻璃遞給了余令。

            余令蹲下身,拿著玻璃朝著太陽的角度調整方向。

            一條小小的彩虹出現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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