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我房子有我前妻一半,讓我賣,我不賣,她就讓人砸!”楊東生實話實說道。
“是這樣啊,離婚的糾紛案,一般都走司法程序,我建議你也走司法程序!”那個警察盯著楊東生道。
實際上,來之前,他們已經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也了解到楊東生的前妻是縣農業局的副科長,場面上的人物,所以,打算誰都不得罪。
“你們沒辦法?”楊東生問道。
那個做筆錄的警察笑了笑道:“我們派出所的職責,就是負責解決打架斗毆,偷雞摸狗,如果你們沒有發生打架斗毆,都不在我們的負責之列,你們打架了嗎?”
面對對方的問話,楊東生趕緊搖頭道:“沒,沒,絕對沒有!”
要是楊東生對那兩個警察說,他們打了架,還動了刀子。
到時候,會判他們一個互毆。
抓的人就不是那幾個男子和黃美秀,說不定連他也會抓起來。
那樣的話,說不定他還會被拘留。
現在想想都后怕。
要是真被拘留,按照國家對公務員的管理,是要被開除公職的。
楊東生掏出香煙,分別給兩個警察遞了一支,道:“兩位同志,辛苦了,這本是家事,可看見被砸的房子,就生氣,報了警,現在一想,這不是給警察同志添麻煩嗎?”
兩個警察也知道楊東生的身份,雖然周正宇被抓,可作為楊東生,當年也是正陽縣的紅人,說不定,還有其它勢力攀附。
這兩個小民警,也不想得罪楊東生。
“楊主任,那今天就這樣,如果您心里不服,可以走司法程序!”
楊東生再次搖搖手道:“誤會,誤會,一家人的誤會,呵呵呵!”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