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宏杰本以為她會哭著求饒,如今這副態度讓他大為惱火。
要不是咱倆有張結婚證,文雯現在這樣長相和身材,的走在大街上他都不會看一眼。
她還敢對自已表現出失望?
真是沒自知之明!
文雯翻過身子我再搭理他,仿佛這兩年的架已經吵夠了。
累了。
“你,去給我倒杯水。”鄭宏杰命令。
文雯紋絲不動。
“叫你呢,聽到了嗎!”他握緊拳頭。
見文雯依舊不理睬,氣得想動粗。
鄭宏杰上前一步剛想動手,誰知文雯突然轉過身來,看他記臉兇神惡煞的樣子:
“你要對我動手?”
“我跟你說話你沒聽見?!”
文雯這兩年始終反思從前,知道自已在人生重要的決定上走錯了路,她早就不想這么窩囊的活著。
“打,你最好打死我,否則我爬也會爬到警察局告你家暴。”
還記得樂樂剛出生沒兩個月的時侯,鄭宏杰就出手打過她。
只因為半夜給樂樂喂奶吵醒了鄭宏杰,被鄭宏杰打過一次。
那時的文雯心中委屈,以為是自已讓錯了,諸如此類的事她忍了又忍。
她以為女人應該為家庭妥協,為了樂樂的幸福妥協,也因為兩人之前談了多年戀愛有感情基礎。
可如今,她越發為自已不值。
曾經自已也是陽光開朗的可愛女孩,是通事口中讓事麻利的開心果。
現在完全活成一文不值的家庭主婦。
哪怕她出去工作,干一份月薪2000的收銀員都比現在開心。
既然已經心寒,既然他已經對自已沒感情。
文雯自已也想通了!不再像從前那樣當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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