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飯局下來,幾個未來大律師給張靚影想了三種策略。
上策為“將計就計”。
天娛給的合同,沒有約定張靚影的底薪、工作時間和五險一金,違反了199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所以。
就算張靚影簽了,她也不是天娛的正式員工。
這份合同,充其量就是一份勞務合約。
想要解約是有辦法的~
如果想不費吹灰之力的解約,也有一個好辦法,就是拿到天娛威脅、施壓、逼迫張靚影的證據。
比如:你不簽約就無法晉級這種威脅話語,那么這份合同就是無效的合同。
中策為‘拖字訣’。
就是暫時不給天娛回復,如果天娛催得緊,就用沈青和張靚影意見不合為由——兩人正在談判(吵架)。
把杭城唱區的決賽拖過去。
下策為“掀桌子”。
直接回絕天娛:你特么有本事就淘汰我!
最后。
沈青和張靚影商量了一會,決定兩策聯用,先托住他們,然后找機會拿到被威脅的證據。
為此,沈青專門買了錄音筆。
……
與此同時。
在沈青不知道的地方,也發生著同樣的事。
汪晗和于總,約了09號選手何琢在咖啡店見面。
何琢雖然唱歌不咋樣,但人長得還行,至少比其他幾個假小子強,而且是在讀大學生。
天娛挺看好她,想保她進入杭州三強。
但何琢一看合同,也很懵逼。
十年!?
這不賣身契嗎?
何琢也不傻,她回道:“于總,我爸爸媽媽今天不在家,我等他們回來問問他們的意見,行嗎?”
于總:“其實現在簽了對你沒壞處,我可以保你進杭州前三,你也知道,你的水平不如紀敏佳和林塽,但你長得比她們好看,要學會利用優勢……”
不管于總怎么說,何琢都堅持等父母回來再決定。
姓于的氣死了,但只能作罷。
送走了不肯簽的何琢,姓于的又見了林塽、鄭靜文……這兩人倒是爽快的簽了合同。
如果算上葉一倩,杭州賽區簽長約的人只有三個。
紀敏佳和丁叮倒是挺想簽,但天娛的人還沒找她們——只能說,顏值不夠,排在后頭。
汪晗抿了口咖啡,說道:“于總,我感覺張靚影和何琢可能不會簽約了。”
于總:“何琢不管了,張靚影我必須再爭取一下,她的綜合實力最強,商業價值也最大。”
汪晗癟癟嘴,心里腹誹道:“哪個有實力的人想簽這種賣身契啊?除非腦子不好了……”
于總當即給沈青打了電話。
2200。
老兵大排檔。
沈青和張靚影準時赴約。
汪晗起身相迎,笑盈盈的招呼道:“靚影,小沈,快來坐,這家的燒烤和啤酒很不錯……”
于總坐在那微微點頭:“坐,喝兩杯。”
沈青今晚的打扮和之前不同,他穿了一條黑色工裝褲,有兩個寬大的口袋。
口袋里面,裝的正是錄音筆。
酒過三巡。
于總正式開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