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跟宋辭沒什么關系,我也是按照景書記的命令辦事。”
姜志陽反問,“景書記?我記得白成虎的案子,景書記不是主要負責領導吧?”
楊權點頭,“沒錯,景書記不是主要負責領導。”
“可姜區長接手這件案子,有唐書記的親筆批文么?”
“如果你拿得出唐書記的書面命令,又或者讓唐書記現在給我打個電話,我馬上把人給你們江北警方!”
楊權就是在賭,唐書記不可能讓姜志陽接手這樁案子。
原因也很簡單。
婚禮上鬧出來的緋聞,已經讓姜家上了大老板的黑名單。
這種時候,唐書記要是還對姜志陽執意作保,那可就是跟大老板對著干了!
就算唐書記有什么“不得已”的緣由,必須要對姜志陽作保,也只能是暗地里!
說白了,只能是口頭承諾,不可能有任何書面形式的批文。
否則的話,那就是授人以柄了!
以唐書記的政治智慧,是絕對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以,只要姜志陽拿不出明文,他就有理由不交人。
姜志陽臉色難看,“唐書記此刻正在奔赴一線,情況緊急,哪有批文給我?又哪有時間打這個電話?”
楊權反問,“這也沒有,那也沒有,你讓我怎么配合你的工作?”
姜志陽提醒,“楊主任,你做事不能這么死板。”
“如果事事都要請示領導才能行動,犯罪嫌疑人早就跑了!”
楊權強硬道:“那就不好意思了,姜區長,我不讓你為難,您也別讓我為難。”
“這樣,你們江北警方的人,可以跟我一起上車,咱們共同護送林月去醫院。”
“先把林月收治,至于后續這件案子如何處理,我相信兩位領導自有定奪。”
姜志陽退了一步,“好,那讓我的人負責押送。”
“楊主任,你坐我的車,咱們在路上聊聊案情。”
楊權堅持到:“不行,我親自開車,案情回頭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