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東拿著紙筆就出了門,當著眾人的面一通寫寫畫畫,然后讀了出來。
“茲,xx年xx月xx日,陳大有將李大慶一只頭狗殺死,現立下字據,陳大有需賠付李大慶兩百元一十元錢作為補償,此款過年前需要結清。”
“好了,過來簽字畫押。”
劉耀東將紙遞到了趴在地上的陳大有。
“我,我不簽,你這是坑我,你這是公報私仇!”
陳大有見上面寫著兩百多元眼珠子差點瞪了出來。
陳滿金此時肺都快氣炸了:“一只狗能值兩百多元嗎,劉耀東你不要欺人太甚!”
也無怪兩人神情激動,這年月一輛自行車也就值個150元錢,一頭牛若賣出去也就是200元。
劉耀東見此并未正面回話,而是把一個陳姓的老獵人喊了出來。
“陳叔,他陳滿金父子說我公報私仇,你給評評理,這價對是不對。”
那陳老獵人掃了眼陳滿金,點了點頭:“對著呢。”
“啥,陳老四,我平時沒得罪你,你怎么能這么坑我!”
陳老四面上掛不住,直接張口就罵。
“我放你的狗屁,誰坑你了,不信老子的話這里這么多獵戶,你自己一個個地問!”
陳滿金不死心地拉著人挨個問,但得到的都是肯定答復。
一只好頭狗確實是值這個價錢的,李大慶在村里之所以能比別人過得舒坦,就是因為養出了這么條大黑狗。
這種頭狗帶幾條幫狗,遇到那種小點的獵物直接不要李大慶動手就能輕松搞定。
其實這事情按規矩辦的話,陳大有家里不僅得賠錢,還得請長輩出面說好話給李大慶擺酒賠罪才算完。
劉耀東料想李大慶不會去吃這頓飯,干脆直接把飯錢也給算了進去。
但陳滿金不是獵人,不曉得這其中的道道,固執的以為是眾人在坑他,激動的大吼大叫。
劉耀東臉色一沉:“我敬你比我大上一輪,對你算客氣的,現在就問一句話,你們簽是不簽?”
“老子不簽你能把我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