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他走路的姿勢,就像一頭瀕死的狼。
――可這頭狼已撐了三天,即沒有死,也沒有停下來養傷,只是不停的跑。
第一天,他時而上山,時而入水,路線多變,但還算好跟蹤。
第二天,他往最險惡難行的沼澤密林中行去,毒蟲遍地,瘴氣滿谷,環境雖然惡劣,但跟蹤的人卻很興奮:越危險的地方,越有可能是女妖的藏身處。
等到第二日晚間,跟蹤者都已經很累了,那年輕人卻越走越快――似乎奔逃對他而算是一種休息,他的體力在這樣的情況下,也能恢復得很好。
到了第三日一早,他的路線再一次改變,這回,他一頭扎進了菜市場。
戚紅藥眼睛一亮,忍不住低聲:“哇。”
和尚苦笑。
掩藏一滴水最好的辦法,是將其滴入大海。
和尚道:“我們的人跟丟了。”
萬俟云螭目光一閃,道:“他的臉已經……不該是很顯眼的么?”
和尚瞥他一眼,道:“我們也是這樣想的,所以才跟丟了。”
戚紅藥突然問:“他叫什么名字?”
和尚很不高興:“你都不問‘那人’的名字,卻對這年輕人感興趣?”
戚紅藥眼睛亮亮的,笑道:“因為我也很想有一位這樣的朋友。”
和尚冷笑,哼道:“你以為他很聰明,很本事?”
戚紅藥道:“他還很義氣――不是么?”
和尚大聲道:“你錯了!他也錯了!都大錯特錯!”
他冷冷地道:“我們派人跟蹤他,本來就只是一種掩護。”
掩護真正要命的東西。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