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蘇醒的時候,只覺得眼前迷迷糊糊。
他眨了幾下眼睛,這才發覺左眼像是被什么東西包裹著,怎么都睜不開。
他下意識地伸手去摸,摸到了貼著眼睛的紗布。
這個時候,疼痛向他的大腦襲來,他這才反應過來,自己的眼睛被那只臭鳥給啄瞎了。
記憶回籠,汪洋發出了痛苦的咆哮聲:“我瞎了,我居然瞎了!”
他真的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意外。
他好像天生跟鳥類犯沖,之前是一大波鳥啄他,害得他沒能完成任務;現在又是被一只麻雀給啄瞎了眼睛。
這說出去都沒人信!
然而,汪洋的憤怒與崩潰很快就被病房里的一聲冷哼聲給打斷。
“汪洋,我是江州縣派出所民警陳勁杉,關于你綁架兒童這件事情,最好老實交代一下。”
汪洋恍恍惚惚,這才順著聲音看去,就見陳勁杉一臉冰冷,滿心憤怒地盯著自己,就像被激怒的公牛。
汪洋心中同樣滿是崩潰與絕望,還有無處發泄的怒火。
要不是那個小姑娘養的寵物,他怎么可能會淪落到現在這個地步,全都是那小賤人的錯!
所以,汪洋冷笑,死不承認。
陳勁杉呵呵,對他死鴨子嘴硬的模樣根本就不怕,“你也別不說話,你以為你不說話,我們就拿你沒辦法啦?你可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人逮到了,你拐賣兒童的罪是跑不掉的。你知道情節嚴重的話,要被判多少年嗎?”
汪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是文盲,沒上過幾年學就出來混社會,只知道人販子會被判刑,但不知道會被判刑多久。
他以前聽說過強奸幼女也才三年起步,所以綁架兒童應該不會太久吧?
卻見陳勁杉猙獰著冷笑,伸出了10根手指。
汪洋蒙了,脫口而出:“10年?怎么可能?綁架罪哪有那么嚴重的?別是欺騙我不懂。”
陳勁杉冷冷看他,眼睛像是碎了冰一般,滿是冷意:“不懂法吧,不懂法你才會被人忽悠著做出這種事情。要是懂法的話,你就該知道,不管是拐賣兒童還是綁架兒童,最低量刑都是10年期。兩者并行的話,甚至能高達15年。并且情節嚴重的話,往上抬一抬也不是什么大問題。畢竟——”
他雙手環胸,居高臨下地看他,每一個舉動,每一個字眼,都透著濃濃的嘲諷與威脅:“你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在醫院門口公然搶走孩子,這在法律之中已經算得上是情節嚴重。當然,如果你不信的話,你可以自己拿出手機查一下。”
汪洋被他說的瑟瑟發抖,怎么可能會那么嚴重?他這不是沒綁架成功嘛?而且他平時偷雞摸狗,最多也就是進去一年半載的。
如果真的是10年、15年的話,那他這輩子不就完了?
汪洋嚇得瑟瑟發抖,但是他不肯示弱,硬著頭皮拿出手機,開始瘋狂地搜索。
結果真的就像陳勁杉所說那樣,不管是哪個罪行,都是10-
15年的有期徒刑。
最重要的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兒童傷亡的結局的話,最高可判死刑。
一看到“死刑”兩個字,他整個人都在顫抖。
本來身上就受了傷,這下子嚇得直接是連手機都拿不住,剛好摔到他包扎好的傷口,疼得他又是頭皮陣陣發麻,冷汗直流。
他哆哆嗦嗦地抬頭看向陳勁杉,只覺得對方冷眼看他出丑的模樣,就像是鬼門關的惡鬼正張著大嘴想要將他一口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