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至于啊,這節骨眼上,她跑什么呢?王處長也沒有怪她的意思,招娣這事兒還沒定奪”孫美蘭不理解。
“她的性子我知道。”霍霆鈞咬著牙,轉身大步走了出去。
三年了,他所見的璽悅,驕橫跋扈,對他向來沒有好臉色,脾氣不好,跟他一起去鎮上買東西從來不管他,自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霍霆鈞記得,兩年前那次他回去探親,恰逢過年,外公讓他們倆去鎮上逛逛。
霍霆鈞隨意,璽悅卻愿意的,兩人一起出門,村道不寬,但是,兩人中間卻可讓驢車暢通無阻。
到了鎮上,璽悅也不管霍霆鈞,她自顧自的走,自顧自的買東西,霍霆鈞跟著她都嫌煩,她就這么在霍霆鈞眼皮底下買了一雙41碼的黑皮鞋。
外公的腳43碼的,霍霆鈞的腳44碼的,家里沒有一個人是41碼的——除了任宇。
那雙皮鞋在今年霍霆鈞回去處理外公喪事的時候看到了,果然在任宇的腳上。
所以,璽悅她想去哪里,哪怕是想跑了,她應該不會跟他說,不會打招呼的。
剛才,孫美蘭和王喜梅說了,林招娣這樣,下不來手術臺的可能幾乎是百分之百的,璽悅害怕了,跑走了——霍霆鈞這樣認為。
找了一圈,包括每一個醫生辦公室里,都沒有璽悅的影子。
霍霆鈞蹲在醫院外面偏僻的院墻下,胃慢慢絞痛起來,一如當時他看到她給任宇買的皮鞋
“霆鈞!”清脆的聲音響起,俞彤拎著一個保溫盒過來:“你怎么在這里?是不是胃又疼了?正好,我給你燉了魚片粥。”
“你怎么來了?”霍霆鈞皺眉,避開了俞彤過來攙扶的手,他深吸一口氣,站直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