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到宋凝時,宋凝沒有猶豫,“我想繼續去對象那里。”
那個“家”她也要回,但不是現在。
現在的她一窮二白,她得先弄個身份,還得讓這個身份再有些底氣。
顯然,去結婚對象那邊更明智一些。
“好的!”
小楊公安邊寫邊繼續問道:“那你的結婚對象能聯系上嗎?他有沒有可能來安平接你?或者,你家里有沒有可能來人送你過去?”
結婚對象?
宋凝想了想爺爺之前提到親事時信誓旦旦的表情,估摸著這“對象”是確有其人,但是約定過了兩年也沒來村里娶“她”,聽起來就有些玄乎。
來接她就更不可能了。
至于家里來人送她?呵呵!那簡直是癡人說夢。
要是她叔嬸知道她被拐子拐了,估計連夜都得把她賣掉,還要遠遠地賣,否則怕賣不起價錢。
比起拐子,不遑多讓!
宋凝當即搖了搖頭,道:“沒有!沒有人來接我,也沒有人可以送我。”
“好的!”
小楊公安例行公事的答道:“那你提供一下你結婚對象的具體地址,由于你們之前的行李和身份證明都已遺失,我們會給你們重新開具由安平市公安局出具的介紹信!放心!去哪兒都管用!”
這可是宋凝最喜歡的環節。
她就等著這張介紹信呢!
遵循記憶,她報出了一個地址:西南軍區十三軍第七團路長青
“你是軍屬?”小楊公安差點蹦起來。
“那個……不!不!還不是!”宋凝連連擺手。
只是結婚對象,并沒有結婚!
婚事是原主爺爺和路長青定的。
當年,還是路長青主動提出定的親。
到安平后,宋凝才第一次直面原主身上大大小小的疤痕,刮傷割傷還有燙傷,大多是上山下地以及做家務時受的傷,還有一些是嬸子和堂弟妹打的……
原主這些年過得是豬狗不如的日子,一直指望著這樁婚事能幫她脫離苦海,可路長青卻失約了……
因為他失約,叔嬸才會更輕視宋凝,才會更加虐待她,直至將她逼到絕處,逼得她一腔孤勇地逃出來!導致最終病死在被拐賣的路上!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這原主的死,也算得上有他一份!
路長青這個人……在沒見到之前,她暫且不做評價。
但是——這樁婚事事關原主爺爺,她絕不會這么稀里糊涂地放過。
漫長的問詢工作總算告一段落。
宋凝道過謝出去了。
旁邊的老同志拿過宋凝的筆錄又認真看了一遍,待看到她留的地址時,念叨著:“這地址……噯!這地址不就是顧團長他們部隊嗎?”
說著一拍大腿,“早知道,就讓顧團長把這姑娘捎回去了啊!”
“顧團長?”小楊公安在旁邊接道:“說起來,顧團長之前還拜托我媽給宋凝買過衣服,我還以為他們很熟呢!”
“給宋凝買衣服?”
“對啊!您知道的,我媽就在商場上班!當時里里外外幫忙買了好幾身呢!”
老同志又看了看手里的筆錄,有些困惑,“那這顧團長到底知不知道宋凝是他戰友的未婚妻啊?”
小楊公安湊過來,“瞧您這話……知道的話,不就直接把人捎回去了嗎?”
一老一少眼神相對,竟迸發出絲絲八卦的意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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