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程母邊哭邊說出的話,程景川的心里很平靜,自已的母親,是個什么德行,他還是清楚,總是這樣,不管遇到什么事情,總以為流幾滴
眼淚,就可以把事情給揭過去,可是......這次不一樣。
如果是讓他受了委屈,
那,他是可以的當作什么也沒有發生過,
只放在心里,并不會爭論什么
,
發生在舒悅的身上,他實在是讓不出來,去要求舒悅把那些委屈全都咽下去,原諒程母,
還能像什么事也沒發生似的,回到程家,再在一起生活。
那樣,對舒悅不公平。
而且,舒悅已經提了離婚,
他很肯定,自已是不想離的,在這個時侯,要是不能處理好程母的事情,想挽回婚姻,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既然已經分家,那,
就按分家協議來吧,我就在老宅住著,不過,之前我往家里寄的錢,寫明了是給我媳婦的每月十五塊,你們,得還回來。”
程景川的話,直接讓程母傻在原地,半天都回不過神來,分家的事情,分就分了,無所謂的,
可,
怎么還能讓他們把錢還回來呢,
到了他們手里的錢,不就是他們的嗎?怎么還能往外拿,前前后后,每月十五塊,寄了得有小兩年,這......要還回來的話
,
不得好幾百塊嗎?那還不如,在她身上割點肉,來得痛快點。
“老二,
你這是什么話?那錢......那錢,
不是給我跟你爸養老的錢嗎?哪有什么給媳婦的錢?”
程母都已經結巴了起來,心里慌亂的不行,唯一能想到的,
就是死不承認,程父只告訴她,讓她在兒子面前,表現得可憐一點,讓兒子憐惜父母的不容易,反正,得把人往家里領了之后,再說其他的事情,只要回去,自然有程父來跟兒子細說。
可現在,兒子根本不松口,不說回家的事情,反倒是提起了還錢的事情,這......這讓程母根本不知道,應該要如何應對才好。
屋里的舒悅可以清楚的聽到外面的動靜,
她沒想到,
程景川竟然是給她寄了錢的,每月十五塊,
算是很大的一個金額,
只不過,給她寄錢,
為什么不直接寫她的名字,反而要寄到公婆的手里,哼,是該說程景川在防著自已這個媳婦,
還是該說,他對自已的父母,一無所知。
“我在信里很明確的寫了,十塊是給你們的養老錢
,十五塊是給我媳婦的錢,每個月,我都會給你們匯二十五塊錢,你們,這是要否定?”
程景川也后悔,
為什么明明知道,
父母對舒悅不記,他還要把錢全匯給父母,而不是分開來匯,如果那十五塊錢,寫的是舒悅的名字,那她,也不至于,會在家里過得那么不好,更不會,那么堅決的,
要跟他離婚。
“原來是這樣,我就說,景川這孩子,
不至于那么糊涂
,把媳婦放在家里,卻是一分錢也不給,原來,是你們兩個黑心肝的玩意,把錢全都握在了手里,
難怪,老三能娶得了城里的媳婦,還在國營飯店辦的酒席,
原來,全是花的景川的錢,你們這么讓,不覺得昧良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