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啊!!”
有些警察上網上得比較少,但是年輕一點的幾乎都是沖浪達人。
聽了一耳朵,馬上就湊過來了。
“什么我們的人?你的意思是,那個包子老板是警校畢業生去擺攤嗎?”
“還是說,他是從警界離職之后,才開始擺攤?”
最先提起話頭的人神秘地搖搖頭,然后一臉得意地說:
“這你們就不知道了吧,都不是,那個老板是便衣,在執行任務呢。一不留神就成了網紅了。”
“好家伙!那他有這廚藝,不會趁機辭職下海吧?之前也有一些同行誤打誤撞成網紅,沒經住誘惑就改行了。”
“不懂,不過現在應該還沒辭職,不然也不會上通報了。”
“可能當地警局覺得是個人才,用了什么方法挽留吧”
許多人的討論最終都會跑到同一個走向,那就是“蕭嵐會不會頂不住誘惑離職”。
追名逐利是人之常情,而當臥底警察顯然兩者都不沾。
好比這次這么大貢獻,就連通報表揚里都沒有暴露全名。
很多警員吃完瓜以后,都認為他們將會失去一位同志,與此同時,餐飲界會多一個網紅包子老板。
城東分局這邊也擔心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他們確實做了一些措施,來挽留人才。
回到分局以后,就有人通知蕭嵐:
“安局找你,你去一趟局長辦公室。”
“好嘞。”
蕭嵐也不知道局長找自己有什么事,想起上次把人撞倒的壯舉,心里不免又有些突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