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注意到,羅勇親媽的工作是當住家保姆,而工作地點在綠景華庭。
要不怎么說蕭嵐越來越像個合格的警察了呢,他一下子就有了某種直覺。
他立即問安局長要了特殊審批,讓老劉幫他查魏薇的個人資料。
一查就查到了家庭住址,巧了,和羅勇親媽工作的雇主家在同一個房子。
所以,魏薇就是羅勇媽媽的雇主,羅勇媽媽是魏薇請的住家保姆。
根據資料顯示,魏薇是獨生女,父母雙亡,家里只有一個癱瘓在床的外婆。
像她這樣的未婚、獨居又沒有長輩撐腰的富家孤女,是吃絕戶的最佳人選。
蕭嵐幾乎可以確定,羅勇和魏薇的認識,絕對不是什么簡單的網上交友。
分明是引君入甕,母子倆里應外合,聯手為她量身定做的蜜罐陷阱。
蕭嵐看破了這層聯系,當場就想報警。
可是,證據呢?
光憑這兩份資料,證明不了什么。
就算可以證明,母子倆真的故意“吃絕戶”,那也是道德問題,可以批判,但沒法從法律層面上制裁他們。
警察同事不會因為聽信蕭嵐的一番分析,就貿然上門找人喝茶,這樣不合規定。
除非可以證實,他們為了達成“吃絕戶”的目的,過程中做了違法的事情。
蕭嵐也沒法拿著資料直接去找魏薇,把事情攤開了說,警告她小心羅勇。
一旦他這么做了,魏薇估計扭頭就會報警把蕭嵐抓了。
畢竟,比起暫時還沒對她造成實質傷害的羅勇,能拿到她詳細資料的蕭嵐威脅性更大,更加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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