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老子是投錯胎了,應該投成女的,這會兒還能讓你小子爽一把。”
“?”
我想著老杜女裝長發的樣子,有點想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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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賓館待了七天,我帶著分給我的錢回家了。
我不知道該怎么形容那個時候的心情,在沒收到這筆錢之前,我無數次指責過自己。
這種錢你真的能賺嗎?
你花得出手嗎?
事實證明,能!
那一摞厚厚的,厚得能把我脊梁骨壓彎的錢放在我手上的時候。
我其實已經想好怎么花了
我的第一次倒斗,五萬塊。
我的大學老師當時的工資是四千五,我這一趟,半個月時間,賺了他一年的收入。
這種利潤不僅驅使著我們這群人不停地犯罪,同時還扭曲著我們的欲望和人性。
在那個時候,我給自己找的理由是,為了給家人更好地生活。
至于后面是怎么回家,又干了些什么,這里就不展開細說了,只大致說兩件事。
我給我老爹在縣城里找了個療養院。
我在縣城租了個房間,方便我探望老爹,同時在考慮是繼續學業還是直接找份工作進入社會。
還沒等我抉擇好,在我返家的第二個月中旬,蕭哥給我打來了電話。
電話是蕭哥給我買的,好幾千一個,他說有了這個東西,方便聯系。
“下個星期有個搭伙的活,你來一下”
我之前設想過這種場景:
我應該會斷然地!義正詞嚴地拒絕蕭哥,并表示我再也不會與他、與他們這個行業有一絲絲的聯系。
我看向那摞已經薄了很多的鈔票。
“好的!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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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哥說得搭伙,那時候我并不知道什么意思,后來,是杜哥向我解釋,我才真正明白了其中的門道。
我跟蕭哥,這叫“合伙”。
他是掌盤,是腦子,我跟老杜就是“盤串子”,負責把盤上的活兒一件件辦了。
至于“搭伙”,那是一群“地龍”手底下沒錢使了,自家掌盤的還沒定好穴,這時候,要是有其他掌盤的選好了穴,但是人手不夠,這群餓紅了眼的狼崽子就會跟聞到肉味一樣,湊成一窩,這種搭伙,起于利必然也會止于利,長不了。
杜哥告訴我,每次搭伙,都需要對同伴格外小心,說不定你剛摸出來一個好東西,扭頭就發現他正拿著刀對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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