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杜的臉色很難看。
我知道他在擔心什么。
一口能把人咬斷,這家伙的大小可想而知。
可是我們這次下來都沒有帶什么家伙。
很多人對于盜墓賊的“家伙”有誤解。
黑驢蹄子、八卦鏡、甚至是符箓。
我必須要提醒一下各位,我們生活在現實世界里,這里沒有神鬼志怪。
事實上,我們這些人出來,身上能防身的東西就兩個,匕首和砍刀,即使是砍刀也不過就是長二十多厘米那種常見的砍刀,有些好手為了一把符合自己要求的,也會自己制作,但長度也不會過于的長。
一來墓內的環境一般都較為狹窄,沒有那么多空間讓你去施展閃轉騰挪的武術招式。
二來,真當群眾和雷子是吃干飯的?
二十厘米左右用膠帶綁在腿上是當時最常用的攜帶方式,再長的話各位不妨自己弄一把玩具長刀,試一下把他藏起來然后出門,看有多少人會盯著你看。
槍!
這個東西是我們這一行最大的謊之一。
且不說世上本就沒有神神鬼鬼,即便是有,你指望一發點五六或者七六二給神怪物理消滅了?
既然消滅不了,那你帶槍下去干嘛?
你說為了防身?我看你小子是想在取東西的時候,給大家腦袋上一人開朵花,自己全搶了去!
當然,也不是絕對,七十年代之前,確實存在帶槍的情況。
一來那個時候禁槍相對松懈。
二則是因為當時的民風彪悍,你摸了東西帶出來,指不定剛路過一個犄角旮旯,就被周圍村里的居民熱情的招呼一番,等你走的時候,還有命在那都是他們良心了。
這種情況下,有把槍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