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
嗖!
三郎,率先飛出。
丁飛,反方向離去。
不久后,除了和子原地不動外,其他三人也都差不多到了“指定”地點。
四個人,都沒有事干。因為按照預計,要十幾天后,才能看見他們返回。
所以,就近“活動活動”,是他們目前可做的。
但四個人,都期待一個很滑稽的精彩場面,雖然可能性不大,但理論上成立。
精彩場面就是,如果兩個人,都百分百的直線。那么將在途中
“對撞”。
8天,過去了。
四個人不敢“亂跑”,時不時眺望遠方,然后轉過身,看看遠方。
當然,看丁飛的方向肯定多些,因為丁飛時速快,理論上,丁飛先出現。
9天,過去了。
四個人有些“緊張”起來。
10天,又過去了。
四個人高度“關注”。
11天。
12天。
到13天時,和子最先看見一個“黑點”。
不一會功夫,丁小玲也發現了。
果然是丁飛。
丁小玲跟黃興克揮手。
和子跟黃宏揮手。
“信號”很明確,已經“有人”返回。
但四個人都不敢動。
因為三郎還沒“人影”。如果黃宏,黃興克,丁小玲三人現在都離開,都回到和子這里,那就“悲劇”了,三郎就可能永遠“消失”。
14天不到,快接近第十四天的時候,黃宏最先發現了“黑點”。
然后,黃宏給和子揮手。
和子給丁小玲揮手。
丁小玲給黃興克揮手。
黃興克,丁小玲,黃宏,迫不及待向和子方向“駛去”。
六人聚集在一起。
驗證結果,說明本次的路程,比上次丁飛的路程,多了3天丁飛的飛行路程。
就是24x3x1=72.
路程多72萬公里。
“你們途中,相遇了嗎?”和子文,大家都關心這個。
“沒有。”三郎說,“但丁飛剛剛悄悄吐露給我,說看見我了,距離大約1萬9千公里多一點。”
這樣----
喝水,嘮嗑,睡覺。
第二天,繼續實驗。
結果在預料之中。第13天,丁飛先出現;第14天,三郎出現。
喝水,聊天,睡覺。
實驗依舊。
接下來的幾個月,實驗了8次。
結果基本一致。
從而徹底證明了“破衣”被扔的“地方”,是大“泡泡”的端點。
端點找到了,又能怎么樣。
關鍵從哪兒能鉆出去,都一籌莫展。
“破衣”附近,啥也沒有。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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