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致傷案的證據鏈完整固定后,如何
“依法處理、教育引導、防范再發”
成為案件解決的核心方向。夏天深知,校園霸凌案件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既要讓霸凌者認識到錯誤、承擔責任,也要通過教育引導幫助他們改正行為,更要為受害者營造安全的校園環境
——
這需要警方、學校、家長三方協同發力,形成
“懲戒
+
教育
+
保護”
的完整解決方案。
首先是與霸凌者家長的溝通。夏天將李陽、趙凱、孫浩、周明四名學生的家長邀請到學校會議室,逐一出示證據:王磊的證記錄、李陽的校牌、監控截圖、四名學生的認罪供述,以及小宇的醫院診斷證明。
“各位家長,你們的孩子在學校廁所對小宇實施霸凌,導致小宇手臂淤青、腹部挫傷,還對其進行語威脅,讓小宇因恐懼不敢上學。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校規校紀,更觸及了法律底線,若造成更嚴重后果,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夏天的聲音嚴肅,卻未失溫度,“今天請大家來,一方面是告知案件事實,另一方面是希望家長能重視孩子的行為教育,配合我們共同解決問題。”
李陽的父親看完證據,臉色漲紅,對著李陽怒斥:“我平時怎么教你的?要你在學校好好和同學相處,你居然去欺負人!你知道小宇的父母多擔心嗎?你這是在給家里惹禍!”
趙凱的母親則紅著眼眶,拉著趙凱的手:“孩子,欺負同學是不對的,不管別人怎么說,你都不能跟著犯錯啊,以后可不能再這樣了。”
在證據與事實面前,四名學生的家長均表示愿意承擔責任。經過協商,家長們共同支付了小宇的醫療費、心理疏導費共計
8000
元,并承諾會加強對孩子的家庭教育,定期與學校溝通孩子的在校表現,確保不再發生類似行為。李陽的家長還主動提出,要帶著李陽向小宇當面道歉,爭取小宇及其家長的諒解。
隨后,學校依據校規校紀,對四名霸凌者作出處理決定:給予李陽、周明
“記過”
處分(二人為主謀,行為較嚴重),給予趙凱、孫浩
“警告”
處分(二人系從犯,認錯態度較好);處分決定將記入學生檔案,若后續再有違規行為,將加重處分;同時,要求四名學生在班級內公開作檢討,深刻反思自身行為。
“我們不僅要處分,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
學校校長在后續會議中強調,“針對此次霸凌事件,我們將開展一系列‘反霸凌’主題教育活動,從根源上防范霸凌行為。”
很快,學校的
“反霸凌”
教育全面展開:
在初一年級開展
“反霸凌”
主題班會,通過播放霸凌案例視頻、組織
“如果我是受害者”
角色扮演、簽訂
“拒絕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