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于靜走后,王如如又去找王老師,向王老師匯報了目前的情況,并讓王老師做進一步指導,王老師覺得王如如的做法是對的,他說道:“如如,當年三國曹操的好多勇將謀臣都是來自敵對陣營,凳子雖然有錯,但是念他一片孝心,給一次機會也不為過。”
王如如將一切都安排好之后,便找來權于靜,權于靜帶著人看了相關資料后,心里更有把握了,她讓王如如放心,法律始終會站在正義的一邊。不過她并沒有夸下海口,因為法庭上瞬息萬變,對方也不是吃素的,肯定會請很高級的律師來辯護。
現在,是攤牌的時候了,是亮劍的時候了,是該讓對方付出代價的時候了。
對方公司知道王如如掌握了那么多的證據后主動找上門來,說愿意花錢了事,讓王如如不要損壞他們的名譽,對于一個公司而,沒有了名譽,就等于倒閉,可是這只是某些個別的領導的錯誤,公司有那么多員工等著吃飯,如果因為個別人的錯而連累到無辜的人,這是任何一個企業家都不愿意見到的,不是嗎?
王如如卻不這么認為,她嚴肅地回復到:“這么大的事情肯定不可能是個別人的錯,而是領導層的錯,是整個領導層的人都壞了良心,如果他們沒有發現,被動挨打的就是他們,商場如戰場,不遵守戰爭規則,就不可能在這個市場上存活,至于員工,責任也在于你們,是你們親手將他們推向了萬劫不復的邊緣。話又說回來,這個地方的大小公司多如牛毛,難道員工離開了就沒有別的活路?就一定比現在差?事實恐怕不是這樣。”
見王如如如此堅定,他們便又提出了進一步的請求,他們可以將他們公司的市場份額讓出一部分給他們,然后自己的產品撤出東南沿海地區,不跟他們公司競爭。這一點,王如如也不同意,他們兩家公司只不過是同行里比較有實力的公司,但并不代表壟斷了市場,他們退出去,別的小公司就會趁機發展起來,這對華林來說,雖然說不上是壞事,但也不見得是什么好事。所以,談這些對王如如沒有任何意義。
最后對方表示,愿意給王如如500萬,讓王如如高抬貴手,將事情壓下去。王如如更加嚴肅了,她絕不是那種可以接受賄賂的人,她眼里只有公司,心里也只有公司,個人利益在公司面前什么都不是,何況,現在公司發展如此之快,她除了基本工資還有分紅,一年下來也有幾十萬,她為什么要短視,為什么要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對方公司見各種辦法都不管用,便找到了權于靜,他們想收買權于靜,好讓她在法庭上倒向自己一方。可權于靜雖然不如王如如公司分明,但她心里也有自己的底線,何況就算沒有她,這場官司的勝利必然屬于華林集團分公司,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
對方見王如如這邊的人都是這種態度,他們心里似乎也失望了。他們開始接受這個事實,吸取這種教訓,將公司幾個始作俑者的領導罷免了,他只希望他們的律師團能好好發揮,盡可能挽回公司的名譽和市場。
很快,法院的判決就下來了,由于證據確鑿,王如如所在華林集團分公司很快就勝訴了。法院罰款600萬,而且將這件事情列入了典型案件清單。
這件事情傳出去以后,對方公司的客戶數量下降了一半多,很多下游商家見他們的東西賣不出去了,也都開始抵制他們公司的貨物了,這些公司轉而主動來跟王如如發生業務關系,公司的業務額成倍翻番,市場規模進一步擴大。
整個過程,王如如始終都在跟吳曉東匯報,吳曉東覺得王如如的處理很得當,不僅保障了本公司的利益,還很好地打壓了對方的囂張氣焰,他們要是想東山再起,至少需要5年以上時間,那時候,華林又變成新的華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