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不降,大軍平蹚。
國家,才是這世上最暴力的機器。
正如崇禎所,有些人已經忘了,皇權二字意味著什么。
哪一個皇帝的英明神武,不是踩著尸山血海殺出來的?
勝者稱之為平叛。
敗者才被寫進史書,喚作革命。
祖寬麾下戰兵不斷調動,奉旨巡行各地,宣讀詔令。
凡半月不歸原籍者,一律按逃兵論處,就地清繳。
贛州知府彭期生率先在贛州境內展開行動。
丈量土地,清查田地歸屬。
江西布政使葉秉敬,在李長祥、李廷諫被帶走之后,也動了起來。
做他早就想做,卻一直做不了的,全省丈量土地,重核田冊。
這一次,他做成了。
……
李邦華在江西。
祖寬的大軍在江西。
錦衣衛在江西。
四面大軍合圍,壓力如山。
那些原本依附鄉紳、加入團練的軍戶開始陸續回返原籍。
崇禎的刀尚未落下,江西引以為傲的鄉紳團練,已自行潰散七成。
輿論,有時比刀兵更利。
隨著明刊持續發力,朝廷的政令在江西迅速發酵。
百姓這才發現,原來他們被騙了這么多年。
甚至連陛下許諾,“大明永不增賦”,都被人刻意遮蔽。
四川調來的官員也開始發力。
新官到任,最怕被地方勢力架空。
可如今,李邦華在。
祖寬的大軍在。
錦衣衛在。
四周重兵合圍,百姓歸附,大批官員被拿下。
這些原本只能坐冷板凳的新官,終于掌握了實權。
其中一人,名叫鐘如意。
崇禎親自將他放在南昌府同知的位置上。
這一日,鐘如意帶人出府。
他要去找一個人。
楊三。
此人幾乎壟斷了南昌府,乃至半個江西的酒樓、絲綢與藥鋪。
巨富。
同時也惡名昭著。
想用正常名義拿下楊三,幾無可能。
他無惡不作,卻牢牢攥著太多人的飯碗。
鐘如意上任之初,楊三便給了他一個,極難堪的下馬威。
整個南昌府,無一人敢站出來指證楊三。
鐘如意心里清楚。
走常規流程,只會被拖死。
所以,他今日來抓楊三的罪名便是。
你偷了本官的雞。
而且,已經被你吃進了肚子里。
如此巨富,他的餐桌上會不會有雞?
一定有。
那這只雞,就是你偷的。
你不認?
好。
只要剖開你的肚子,本官自然能讓這只雞開口講話。
不信?
“來人,把他肚子給本官剖了。”
楊三終于明白過來。
這不是辦案。
這是算賬。
可他不敢發作。
時局不允許。
楊三冷笑。
偷就偷了。
一只雞而已,最多賠錢了事。
“我認了,那雞是我偷的,又能如何?”
鐘如意抬手,指向身旁酒樓。
“這是你的產業?”
楊三滿臉不屑。
“正是小人產業,合理合法,該交的稅銀一文不少。”
在他眼里,鐘如意不過是黔驢技窮。
偷雞?
笑話。
鐘如意不急不惱,從袖中緩緩取出一冊《大明律》。
“按律,盜竊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
楊三嗤笑一聲。
五十荊條?
算個屁。
鐘如意繼續開口。
“然,得財者,以一主為重,并臟論罪。
初犯,左臂刺‘盜賊’二字。
再犯,右臂刺字。
三犯者,絞。”
老朱的律法,從來不給第四次機會。
楊三依舊不以為意。
刺字?
他刀尖舔血過來的,會怕?
直到鐘如意合上律書,說出下一句話。
“既然你承認這酒樓是你的。
那這只雞,自然是放在酒樓中售賣。
按明律,常人盜取官財,得銀八十貫者,絞。”
鐘如意抬手,指向酒樓內懸掛的水牌。
“老參燉雞,售價八十兩。
不多不少,正好當絞。”
他是誰?
南昌府同知。
他的雞,不是私產。
而是府衙代養。
妥妥的官財。
得財者,以一主為重,并臟論罪。
你若只是偷來吃,打一頓也就算了。
可你放進酒樓售賣,那便是得財。
楊三臉色終于變了。
“你陷害我!
我不服!”
鐘如意搖頭。
“證據已確鑿。”
他轉頭,看向掌柜。
“此雞乃臟物。
都誰吃了?”
掌柜驚恐搖頭。
鐘如意嘆了口氣。
“食臟者,視為從犯。
來,本官這有份名單,你指一指。”
名單展開。
其上,盡是南昌府的富商,實權官員。
雞,只是餐桌上的美味。
可在鐘如意的手中,它成了殺人的利刃。
找到鐵證再抓人,是最笨、也是最慢的辦法。
當死亡近在眼前,求生欲便會瘋狂滋長。
想活命?
可,但得咬人,把幕后之人供出來。
“供出來,饒你一命。”
這話,若出自旁人口中,自然毫無分量。
但從一個能用“一只雞”,判你死刑的人嘴里說出來。
分量,相當于圣旨。
于是。
南昌府,被一只雞……團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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