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新建了一個文檔,標題欄上敲下幾個字:關于李航涉嫌故意殺人案——辯護詞(初稿)
韓清安撫好徐佳,讓她在會客室的休息間暫時躺下。她走出來時,只聽見辦公室里回蕩著清脆而富有節奏的鍵盤敲擊聲。
林默的手指在鍵盤上跳躍,屏幕上的文字以一種驚人的速度增加。
他沒有絲毫的猶豫,仿佛所有的法條、證據和邏輯推演,都早已在他腦中陳列完畢,現在要做的,只是將它們謄抄下來。
辯護立場:
林默打出這四個字,停頓了半秒。
我方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李航不構成公訴方所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其所有行為,均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屬于特殊正當防衛,依法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韓清走到他身后,看著屏幕上那行字,心臟猛地一跳。
不是防衛過當,不是激情傷人,而是……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這已經不是辯護了,這是在向整個公訴體系宣戰。
理由如下:
一、案發地點為被告人李航的私人住宅。死者趙鵬及其同伙,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以非法手段破門而入,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根據當事人徐佳女士的陳述,趙鵬等三人的目的,是為索要錢財。此行為構成‘入室敲詐勒索罪’,屬于嚴重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