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地制度,在設立初期,自然都是好的。
可如果不根據時間的推移而做出一定的調整的話,就會一步步的僵化,并最終給國家帶來重大的禍患!
府兵制。
在北周年間徹底成型之后,經過北周和大隋,到如今的大唐,已經不可避免的出現一定的問題了。
是時候,要做出改變了!
遼王府中。
李厥一夜未眠,他想了很多,思索了很多,最終在拂曉時分,寫完了關于府兵制度改革的長篇福奏疏。
同樣地夜晚,李象則在武功縣的田地里渡過。
天氣炎熱,收割麥子自然不能大中午頭去收割,不然的話,麥子沒割多少,人怕是就要熱死了。
所以只能早晚時間來割麥子。
天上繁星點點,李象躺在毯子上,眼中倒映著星河,大腦卻在回想著這段時間以來所見到的一幕幕。
大唐百姓的日子,相對還說得過去。
尤其是武功縣就在長安附近,所以百姓并不算窮,起碼吃飯是有一定保障的。
而且。
紅薯和土豆,已經普及了。
這兩種農作物雖然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不能作為主糧來食用,但…產糧高,能填飽肚子啊!
每年產一季麥子,一季土豆和紅薯。
若是到了南方,則可以產兩季主糧和一季雜糧,至于更南方…那就產的更多了。
有了這兩種作物。
百姓們吃飯的質量雖然還是那樣。
但數量,卻已經明顯增多了,這就意味著能夠更多的人,不用為了省下一口糧食而挨餓。
但大唐的百姓,也并非沒有苦惱。
按照朝廷的制度規定,一個男丁,成年之后就會獲得二十畝永業田,以及八十畝口分田進行耕種。
二十畝永業田,顧名思義,可以父死子繼。
而六十畝口分田,則年過六十之后,就會被官府收回,重新分給其他人。
每年每人,收田賦二石。
這就是所謂的“租”。
理論上來說,這個稅率非常低,僅僅只有每年收成的1/40。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兩項支出。
分別就是所謂租庸調制中的“庸”,和“調”。
說白了。
“庸”就是徭役,每個丁口每年要給朝廷服徭役二十天,閏年的話,則會增加兩天。
徭役并非不能用實物來代替。
只需要繳納一些布匹燈類似的實物,就可以免除本年度到底徭役。
而“調”就是戶稅。
每戶每年要上繳絹布兩丈,或者是麻三斤,棉三兩。
這些東西,理論上看,可謂是很好。
乍一看上去,百姓的日子應該非常好才對,因為大唐朝廷實際上收的骨賦稅真不算高。
然而。
這也僅僅只是理論上說而已。
李象奔來以為現狀大抵也是這樣,可經過他這段時間以來的走訪、調查,以及親眼所見所聞,現實情況實際上壓根就不是這么回事!
按照制度規定,每個丁口成年后會有一百畝田地。
但……
別說一百畝了,有些人連五十畝都沒有!
根本就不到朝廷規定的數量的一半,可更離譜的,是朝廷卻死板的按照每丁口一百畝地來征田賦!
明面上,是四十稅一。
可實際上,往往是二十稅一,甚至是十五稅一!
這還只是田賦。
徭役方面,更是各種坑到處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