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還囂張的不行,這會兒卻像個路邊野狗般的狼狽,一點男人樣也沒有了。
這劉麻子,也不過如此嘛。
“是侯良生!”劉麻子哭喊道。
果然是這個吊毛,草!
我氣得嘴唇都抖了一抖。
“簽字!”
我敲敲合同。
合同上甲方,也就是出讓股份的一方是劉麻子。
乙方受讓方我空著,以后給許夢嬌自己填。
第一份合同是劉麻子手中的百事順的八成股份,轉讓價格一元錢。
一式兩份的合同,劉麻子簡單瀏覽下直接就簽字按手印了。
到了第二份合同,劉麻子就不肯簽了。
“山哥,你這......你這就不地道了吧,我已經把百事順的股份都給你們了。”
第二份合同,是一元轉讓好運游戲廳的全部股份。
確實有點不地道。
可我們是出來混的,本身就是活在規則之外的人,還講特么哪門子的公平正義,講哪門子道理?
可是話講回來,說沒我們沒理,其實也有些理,不過就是歪理。
“劉麻子,你還別怪我們不講理。
為什么我們偏要搶你的,不去搶別人的?
你當初搶百事順的時候,砍我兄弟阿來的時候,你怎么不想想自己辦事地不地道?
這時候你跟我講道理了?
許你周官放火,不許我們百姓點燈?
許你做初一,不許我們做十五?
你也太霸道了吧?
說到底還是你自己的問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