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要有歌聲
在對孩子細心觀察的過程中,陳鶴琴發現,孩子生來就喜歡音樂。
小孩出生后不久,就會“欣賞”音樂了,他會聽母親哼著催眠曲甜美地入睡。再大一些,就更喜歡聽各種優美的聲音。聽到節奏歡快的音樂,他就會手舞足蹈;在吵鬧中聽到抒情的音樂,他就會慢慢安靜下來。兩三歲的時候,他能用手腳隨著音樂做節奏動作。上幼兒園的時候,他對音樂的需求更大了,聽見別人唱歌、奏樂,甚至鳥兒在枝頭嘰嘰喳喳地鳴叫,微風吹得樹葉嘩嘩地響,他都會認真地傾聽。這一切抑揚的曲調都會吸引他,他常常不由自主地模仿、哼唱。到了小學,他更知道怎樣利用他天賦的歌喉和節奏,積極主動地參加各種音樂活動了。平時無論是游戲、走路或休息,都本能地唱著歌。
陳鶴琴因此得出結論:喜歡音樂是兒童的天性,兒童的本能,音樂在兒童生活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為此,他有意識地用音樂來豐富孩子的生活,其中,最讓孩子們感到其樂無比的是晚飯后的家庭音樂會。
陳家居住在上海的寓所時,每天晚飯之后的一段時間,往往是一家人最熱鬧、最快樂的時光。這時候,七個孩子和爸爸媽媽聚在一間屋子里。媽媽和大女兒彈琴,大家一起唱歌。唱中國歌曲,也唱外國民歌。一首唱罷一首又起,歌聲琴聲,匯成了一種和諧歡快的氣氛。
有時候,孩子們要求爸爸表演。陳鶴琴就彈起那把從美國帶回來的曼陀鈴,唱起在英國曾同黑人一起彈唱過的民歌。孩子們或托腮靜聽,或輕輕哼唱。陳鶴琴的嗓子并不算太好,但他激情飽滿,唱得非常投入,具有感染力。
陳鶴琴說:“家庭中有了歌聲,如有了生氣一般,試想一個家庭,吃完晚飯后,父母子女團聚一室,同唱同歌,這是何等有趣的事情!一日之間,有了這種團聚,不但于精神上發生無窮的快樂,感情上也可更加融洽,所以家庭中不可沒有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