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教學單位都有一定的規模:中學現有3個年級,設4個教學班,共200人;中心小學,現有6個年級,設10個教學班,共500人;教學點共5個,其中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400人,幼兒園及學前班共450人;成人學校形同虛設,沒有學員。合計共有在校學生1
550人,教職工共計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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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體系概況
檢查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督政:監督縣政府對教育的重視程度;另一個是督學:監督學校的教學工作與基礎設施。
具體而,督政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宏觀層面上的督察,考察一個縣內教育資源的布局是否合理,比如“中學是否合并且形成了規模教學,小學是否集中適應當地的適齡兒童”等問題;第二個方面則是微觀層面上的督察,主要考察每一個學校內部的硬件與軟件條件,包括“教師的資歷、年齡結構、學校領導的經驗能力、學校內部的儀器設備等的現代化程度”等方面。表面上檢查縣政府對基層教育的重視程度,實質上是考察縣政府在教育上投入經費的多少。
此次檢查過程中的主要負責機關叫作“省教育督導室”,級別為副廳級,也就相當于副市級,名義上是隸屬于省政府,但實際上由省教育廳負責管理日常事務,主任為副廳長兼任,但是基本不負責實際工作。實際工作由常務副主任來負責,級別為正處級,與縣里最高的領導級別一樣,但是名義上則高半個級別,一方面因為督導室的級別是副廳級,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檢查機關的緣故,所以縣里對于此次檢查十分重視,并且這一檢查屬于農村學校所迎接的最大級別的檢查。
檢查的時間和規則在2005年省政府出臺的《全省教育檢查督導實施辦法》中都已經有了明確規定:全省共180個縣級單位[65],意味著全省的高中、初中、小學都屬于檢查的范圍,這些縣分為四批,每一年檢查45個,4年完成一次全面的檢查。2006年省里對作者調查的縣進行了檢查,因此今年該縣屬于檢查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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