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口中反復呢喃這句話,神情恍惚。
記憶隱約又被勾回那個盛夏,卻一點都不美好的傍晚。
那年,她十六歲。
周五放學,季祁一如既往來接她。
出了校門,她迎面向他走去。
卻未注意到身后,精神不正常的男人握著一柄刀朝她走來。
危急關頭,季祁沖上來保護她,不幸被刺中小腹。
那是她這輩子都忘不了的畫面。
血,紅得刺眼的血沾的她滿手都是。
她無助又驚恐的求路人將季祁送往醫院。
卻還是沒能留住他年輕的生命。
那個溫潤愛笑的少年,生命永遠留在了十九歲。
她猶記得,去醫院路上,他渾身是血倒在她懷里,還在安慰她:“阿虞別怕別怕,神明佑你,定能叫你長命百歲。”
那時她在想什么呢?
想自己明明叫姜虞,卻不能讓愛自己的人都能一世無虞。
先是爸媽車禍身亡,后又是季祁為保護她而死
仿佛所有的不幸,都叫她遇上了。
甚至。
痛失親子,季叔叔一夜白頭,白阿姨哀慟到數次心臟病發。
而兇手,卻憑一紙精神病診斷書,繼續逍遙法外。
年少的她,何其不服這樣的判決。
可現實就是那般無情,她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換來一句:“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