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大家議論、質疑之際,某位為了吸引流量的財經博主,立馬就看準機會,寫了一篇名為:
《以市場眼光分析逗音,它價值一萬億.....》的文章。
要不說人家是財經大v呢,這吸引流量的手段,簡直逆天。
在網友們都在探討逗音不值3000億估值的時候,他反而反其道而行之,說逗音價值一萬億。
不出意外,這則帖子一出,立馬就沖上了頭條與v博雙平臺的熱搜榜單。
網友們出奇一致地再次提出質疑,就連王聰聰的粉絲們,都覺得博主是不是收了她們家聰哥的茶水費。
“1萬億?企鵝市值才一萬億多一點,你吹得有些太夸張了吧?”
“博主你攤牌吧,你到底收了王聰聰多少錢?有錢別光一個人偷偷掙啊....”
諸如此類的發,很快就堆滿了評論區。
直到這時,這位博主,才開始解釋自己為什么說逗音價值一萬億。
“我不是在瞎說,大家要搞清楚一個點,那就是互聯網發展至今,完全可以用兩個階段,來概括整個互聯網的歷史。
其中一個階段,被業內稱為web1.0階段(也就是1990s–2004)的互聯網。
這個階段的用戶,只是互聯網的看客,互聯網的內容,都是由網站管理員在單向發布,用戶只能被動接收。
其代表性的互聯網的產品,有雅虎(人工目錄導航)、某浪、某狐貍(新聞門戶)、早期的亞馬遜(商品展示)等。
用戶僅能瀏覽網頁,無法評論或創作。
無一例外,第一批玩轉web1.0的公司,成為了當時那個時代的互聯網巨頭。.............
然后,我們就進入了現如今的web2.0社交時代。
這個階段,用戶可讀可寫(動態交互),網站與用戶均生成內容,其中就誕生了市值1040億美元的facebok。
但在web2.0時代,用戶雖然參與了內容創作,可內容的所有權、管理權仍歸平臺所有,收益分配也全由平臺一方在主導。
而我們,在說回逗音。
首先逗音在生產工具(剪影)上,進行了大規模的技術升級,給創作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生產工具;
在內容所有權方面,也區別于其他互聯網公司,用戶在逗音創作的內容擁有版權,不過···這個版權歸逗音平臺管理與共有;
收益分配方面,雖然還是由平臺在主導分配。
但逗音的創作者分成,遠非其他平臺可比。
再加上其獨有的算法推薦,而非由人工主導推薦的模式,這一系列的不同,都在向市場說明,逗音已經走在了互聯網變革的時代上。
它的業務模式與商業邏輯,是遙遙領先于,其他互聯網公司的存在。
按我從業多年的看法,逗音現在,正處于web2.0向web3.0的時期轉變。
即便未來的逗音無法順利帶領其他互聯網公司,進入web3.0時代。
可逗音最差也會是web2.0的巔峰互聯網產品。
而作為整個互聯網時代(web2.0向web3.0)過渡的領軍者,在其他公司只會狗斗的情況下。
在逗音已經完美地找到自己的有效盈利方式之下。
逗音作為互聯網時代變革的行業領軍者,未來成為一家互聯網獨角獸企業,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我個人覺得逗音,是一個帶動互聯網變革的標志性產品。
所以我才說逗音的估值,遠不止3000億人民幣,應該至少價值一萬億人民幣。”
同時這位財經博主,為了證明自己說法的正確性。
更是直接在評論區,統計了一下逗音現階段的主要盈利渠道與方式。
如信息流廣告,在短視頻中插入原生廣告(如品牌宣傳、商品推廣),然后依托平臺算法精準推送,點擊率較傳統廣告高30%-50%;
還有逗音大v的達人廣告,品牌通過平臺對接達人定制廣告內容,逗音抽取交易傭金;
直播短視頻帶貨傭金、直播打賞分成、本地生活服務傭金等。
以逗音驚人的流量,配合丑團與拼夕夕,還有線下萬大,構成了一個以“流量-場景-閉環”的三級躍遷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