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銘笑了笑,沒多說啥
——
他本來就不是愛炫耀的人。
拎著槍朝著野豬走過去,蹲下來摸了摸野豬的脖子,又探了探鼻息。
已經涼透了,確實死透了。
他站起身,沖大伙揮了揮手:“都過來吧,野豬死透了,這玩意兒肉多,回去全給村里分了,皮毛不值啥錢,留著給村里做個褥子;肉夠大伙吃幾頓的,每家都能分上一塊。”
“真分啊?”
有人不敢相信地問。
畢竟這么大一頭野豬,要是自己拉去鎮上賣,少說也能換幾十塊錢,夠一家人半個月的口糧了,陳銘居然說全分?
“分!”
陳銘點頭,語氣干脆,沒半點猶豫。
“之前跟大伙說過,賣錢的是狐貍、貉子這種皮毛貨,我留著是為了過日子;像野豬、狍子這種吃肉的,打到了就給村里分。咱成立狩獵小隊,不就是為了讓大伙吃上肉嗎?要是光我自己拿好處,那還叫啥小隊?”
這話一出,大伙心里更熱乎了。
之前還有人覺得陳銘
“夾帶私貨”,把值錢的皮毛留著,現在才明白
——
人家是把賬算得明明白白:自己要過日子,所以留皮毛換錢;大伙盼著吃肉,所以把肉全部分了,一點不藏著掖著。
這才叫公平,才叫實在,比牛二娃那種打了幾只兔子就想私吞的強多了!
“陳銘,你這人心眼實!俺們之前誤會你了,對不住啊!”
有個老娘們紅著眼圈說。
她正是剛才跟著想來看熱鬧被老戴村長攔,后來偷偷跟上來的:“俺家娃子快半年沒吃肉了,上次見著肉還是過年的時候,就盼著能有點肉星子,這下可好了!回去俺就讓娃爹給你送兩個白面饅頭!”
“別客氣,都是一個村的,互相幫襯是應該的。”
陳銘笑著擺手。
然后指了指不遠處的山窩子:“走,先把野豬抬上,再去把我埋的狼尸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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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三頭狼,狼肉也能分,就是肉有點柴,回去多燉會兒;狼皮我就留下了,能賣倆錢,大伙沒意見吧?”
“沒意見!沒意見!”
大伙異口同聲地說。
熱情比剛才更高了
——
能分到野豬和狼肉,已經夠知足了,誰還會在意狼皮?再說陳銘留著狼皮換錢,也是應該的,總不能讓人家白忙活。
幾個壯小伙子趕緊跑過去,找了根之前備好的粗木杠,用繩子把野豬捆結實。
兩個人抬一頭,雖然野豬沉得讓他們齜牙咧嘴,額頭上都冒了汗,可臉上全是笑,嘴里還哼著小調,干勁十足。
陳銘帶著大伙往山窩子走,來到之前埋狼尸的地方,指著那片被雪覆蓋、比周圍略高一點的地面:“就在這兒,挖吧,小心點,別劃到手。”
王鐵蛋率先拿起鐵鍬,一鍬下去,雪下面很快就露出了狼的黑毛。
等把雪全扒開,三頭狼的尸體露出來的時候,大伙又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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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頭狼個個都有半人高,身子壯實,獠牙外露,爪子還泛著寒光,看著就兇,一看就是山里的狠角色。
陳銘居然一個人打死了三頭?
“我的天,這、這是陳銘你一個人打的?”
老戴村長蹲下來,摸了摸狼的尸體,還能感覺到殘留的一點點溫度,語氣里滿是震驚,“你之前說受傷,就是跟這些狼打的?”
“嗯,一點皮外傷,不礙事。”
陳銘輕描淡寫地說。
像是在說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大伙看著他胳膊上包扎的布條,再看看三頭狼的尸體,心里更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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